樊凡在兴奋之时,却看到自家的老牛正一嚼一嚼的,性子虽慢,牙口却磨得飞快,眼看就张嘴伸向那株刚抽几张嫩叶的幼苗。
“住口”他赶忙一个飞身扑过去,身子挡在老牛前,用自己的小短胳膊护住幼苗,道,“这是我的。”
幸好幸好,要是迟一些,樊凡可就成了大明的罪人。
老牛一双眼眸盯着眼前的小人儿,低哞两声,仿佛在说,这怕不会是个小傻子吧,甩甩尾巴,不理会樊凡,走到别处吃嫩草。
樊凡蹲下身看这一株幼苗,仔细辨认绿叶的纹路,自言自语道“倒十分相像红薯的叶子。”
因为不敢十分确认,樊凡又找了根小木棍,小心翼翼地拨开红薯苗根部的沙土,果不其然,樊凡看到根部挂着几枚跟自己手掌一般大的红薯。看来,这株红薯已经在这生长了一段时间,经历寒冬后,如今是初春,又抽出新苗。
樊凡小心翼翼把红薯挖出来,一共八枚,长舒一口气,心想,有了这八枚红薯做种,以后起码能吃个饱饭了吧。
樊凡知道,红薯这样一种在现代轻易能见到食材,实际上是明朝晚期才引进的,更是到了清朝才得到推广。
它的原产地远在大洋的对面南美洲。
令樊凡诧异的是,如今不过是明朝初中期,一个小村庄的河畔,怎么会出现一株番薯苗呢樊凡在河畔逛了一大圈,仔细寻找,却没有再发现红薯苗,独独这一株。
难不成一枚红薯能跨过整个太平洋,漂到异国他乡的这里
樊凡坐在石头上,在心里敲算,若是按年份,如今西班牙的轮船应该已经开到马尼拉港,番薯经由西班牙人传入苏禄国,也就是现代的菲律宾。
而大明的商船早就遍布整个南洋,与苏禄国也必定有商货往来。
可能是货商把红薯带回到了大明,阴差阳错地遗留了一枚在这里,因为清湾河的上游就是应天府的码头。
明朝的水运已经十分发达了。
也有可能是南北往来的候鸟,把红薯的种子遗落在了这里,虽然大部分红薯都是靠根茎来分种,实际上,红薯的种子在特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发芽的,这里水源丰沛,是个发芽的好地方。
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原由,红薯真真实实地出现在了樊凡的面前。
既然隔着时空都能出现穿越,红薯阴差阳错出现在这里,又何足为奇樊凡心想,本应下个世纪才出现的中华大地的红薯,却因为自己的出现,整整提前了一个世纪。
是蝴蝶效应,还是老天对他的怜悯呢
樊凡仔细用手帕把八枚大小不一的红薯包好,这是他在大明收获的第一笔财富。
樊广跑过来,身上沾了不少的泥巴,看着脏兮兮的,樊凡却觉得很可爱,玩闹本就是孩子的天性。
“三弟,黑妞给了我两颗红枣,分给你一颗。”二哥伸出“小爪子”,一颗皱巴巴的红枣躺在上面。
樊凡知道自己不能拒绝二哥的好意,把枣放进嘴里,还心满意足地道“真甜,谢谢二哥”
樊凡对二哥的表现很满意,这是个憨厚且善良的娃子,看来,樊家的孙一辈,还是有希望的。
一个寒门家族,若想要崛起,最重要的是和和睦睦,相互谅解。而像大伯父一家,为了一己私欲,总想着踩人一头,又好吃懒做,这个家只会落败下去。
快到午时的时候,河畔大道上来了一辆马车,哒哒的马蹄声掺杂着吱吱的车轱辘声,一下子吸引了放牛娃的目光。
“快看,是马车。”
“呀,那就是马呀,跟我家黑牛差不多。”
一群放牛娃欢呼着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