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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棋子(2/2)
其他的地域分布里,基本上也都符合大数据的统计,当然现在还是太浅显了,白松已经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多次分析了。
    现有的证据链还是有所欠缺。
    白松这几天也看了不少这方面的书籍和文章了。
    这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司,基本流程就是,第一步,虚构和夸大一个项目,这个项目甚至可能是真的存在;第二步进行宣传,接着就会吸引到客户投资,接着钱就到了公司;第三步就是给客户收益和返款,但是这个钱给了客户之后,这个客户大概率会继续投入,变成了老客户,循环往复,钱一直放公司这里,直到公司的资金链断裂。
    这个案件最难的地方,白松总结了三点。
    一是庞大的人员关系网。
    由于公司的高层严密、业务员更换频繁,问题很大。高层之间虽然相对固定,但是组织非常严密,很多东西并不好查;而业务员层,有的人也从中牟利不少,但是已经离职,这些人同样有的应当被处罚。
    当然,主要处罚的还是业务负责人、宣传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同样是个很庞大的人员组织。
    二是复杂的资金流水。
    即便现在已经引进了相对方便的软件系统,但是想统计完全,使得每一笔转账记录都具有法律效力非常费时费力。这一仓库的银行材料,不可能直接拿铲车直接放到法庭上,更不可能警察局这边随便写个数、盖个章法院就会认可。
    三是主犯在哪里
    白松最感兴趣的还是三。
    这种案子怎么会不知道主犯是谁呢
    按照常理,这类案件,这根本不可能,海量的钱,去了哪里
    邪了门了
    白松现在还没有理清账目,他还没有做自己的归纳推理。但是从证据册上来看,公司很多上层的钱,确实是投入了一些“投资项目”,而且有的还都是正规的项目,公司还持有一些正规公司的股票,然后这些高管们也都有很明显的资金变动。
    这个笛卡金融,投资的公司和项目数简直惊人
    毫无疑问的是,主犯肯定是通过这些手段转移了财产,至今没有什么线索。
    继续地捋了一下两个案件的脉络,天色已经越来越晚,接下来的事情,还是得沉住气,慢慢地当一个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