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谢母爱听,之后她再说起话来,也开始有意的控制了音量。谢少琛悄悄冲易昕竖了个大拇指,他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能把母亲哄得这么好。
四人足足逛了好几条街,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愉快的。
易昕注意到,今天的谢少琛很不一样。
以往他跟其他人相处时,总有些谨小慎微,就像是默认比别人矮了一头,但在父母面前却很健谈。偶然经过某条路,或是看到某栋建筑,他都能滔滔不绝的说出一大堆来。包括这里有过什么历史典故,有哪位名人在这里留下过什么故事等等,听得谢父谢母都是赞叹不已,觉得“儿子真有文化”。
他讲的那些,易昕同样是第一次听说,也是听得津津有味。此外,她很欣赏他现在自信神采飞扬的样子,看上去特别有魅力,她真心希望,他能够一直保持下去。
事后谢少琛跟易昕坦诚说,其实他也不清楚那么多典故,关键他父母也不清楚啊,所以他都是信口胡诌的,老人家听得开心就好。
易昕表示我觉得你说的算不上有道理,但我竟无法反驳。
逛着逛着就到了中午,谢少琛带父母和易昕去了一家快餐店。父母从没吃过城里的快餐,想让他们尝试点不一样的。
排队点餐的时候,谢母四处张望,看到其他顾客手里的汉堡包,她又习惯性的跟儿子抱怨起来。
“你说吃面包就吃面包,非要往面包里夹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啥意思啊”
“这帮人吃东西咋都直接上手啊跟那没开化的野蛮人似的,城里人一个个咋越活越回去”
谢少琛原本是想着,先不跟母亲争辩,等她尝过了就知道好吃了。结果母亲比他想象得还固执,食物上桌之后,她怎么都不肯吃。
“这咋都没有筷子啊”她不顾儿子的阻拦,扬手就招呼店员,“服务员,给来四双筷子”
服务员虽然诧异,但还是保持礼貌的告诉她,本店不筷子。
“这么大个店,咋就连双筷子都没有呢”谢母把面前的餐盘一推,满脸都是嫌弃,“这多不卫生啊一个个都拿手抓,那手上多少细菌,全吃进肚里了”
“东西都叫了,就凑合着吃吧。”谢父倒是很看得开,朝整个大厅一比划,“这不,人家都这么吃,能有啥事啊。”
谢母狠狠推他一把“你这老头子,等你真吃出病来你就知道后悔了我可不想大老远的来城里一趟,完了上吐下泻,找罪受哪”
“不吃了这没法吃,换一家”谢母说着,气呼呼的站起身就要走。
易昕忙打圆场“阿姨,您别急,您跟叔叔先坐一会儿。附近商场里就有卖筷子的,我去买几双筷子回来吧。”
在快餐店里用筷子谢少琛从没想过。但现在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安抚住母亲,他也只能强挤出一个笑容,在易昕去买筷子的时候,继续陪着父母聊天。偶尔也会朝周围张望一下,祈祷自己这一桌不要引起太多注意。
坐在他们不远处的一桌,是一对年轻情侣。女的衣着火辣,相貌却是一般,在谢少琛看来,既没有茉茉身材好,也没有茉茉漂亮。坐她对面的男的不算帅,但也不丑,穿一件棕色皮夹克,小平头,这时正拿着炸鸡和薯条,宠溺的往女友嘴里送。
如果只是到这一步,还可以将他们看成一对恩爱的小情侣,那么接下来的一幕,就令人大跌眼镜。
“夹克男”给女友喂薯条的时候,一个没喂好,薯条脱手掉到了地上。女友顿时一脸嫌弃,冷冷甩下一句“你吃”而“夹克男”竟也当真老老实实的捡起地上的薯条,用餐巾纸简单擦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