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刚才做高强度的运动轻松无比,原来我本身武艺高强,身体机能好。胖也不是因为伙食好,而是因为吃药。
吃药
戚司赶紧回屋,守在门口的小厮连忙站起身,“将军。”
戚司道“不用管我,进屋睡吧,别着凉。”
小厮高兴道“谢谢将军。”
一溜烟儿地钻进屋子偏房。
戚司“”
跑得那么熟练,想来以前的将军待他们不错,经常不让他们守夜。
戚司进屋点灯,翻箱倒柜地四处摸索,最终在床头找到一个暗格,从里面翻出一个白色瓷瓶。
打开瓷瓶塞子,从里面倒出几颗黑色药丸。
戚司嗅了嗅,淡淡的苦苦的药味,不知道什么成分。
凭着直觉,他知道这就是那种可以练武的药丸。
戚司将瓷瓶塞回暗格,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想心事。
李岚殇的三言两语,让他拼凑出原身的经历,他似乎看到了原身被父兄宠爱的模样,想必那时候的原身一定无忧无虑,十分幸福,后来父兄在边关战死,原身大受打击,满心仇恨,势要报仇,于是参军去了边关。然而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少年,在苦寒的边关又能做什么
举不起枪、抬不起弓,说不定遭受过无数人的嘲笑。一打战,从未见过血的少年吓得双腿发软,脸色煞白,更遑论上阵杀敌,奋勇冲锋了。
在那样的情况下,如何复仇
想必很多个夜晚,那个小少年就如他这边,在黑夜里辗转难眠,睁着眼睛想心事。
最后,不知他如何知道通过服用药物增长武功,小少年一咬牙,毫不犹豫地服下,从此武艺突飞猛进,人也如气球般充气胀大。
哎
戚司深深叹了口气,闭上眼睛。
不对
戚司猛然睁眼。
难道还要回边关打战吗
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人,连只鸡都没杀过,怎么可能上阵杀敌呢又如何领导军队呢真回去领兵打战,自己完蛋不说,还会害死手下的兵,害了整个国家。
不行,绝对不能回去。
戚司下定决心,找个机会辞职吧。
他好不容易又活一次,绝不会再轻易就死,小命精贵,他得好好护着。他不像古人那般有光宗耀祖、继承先人遗愿的志气,削尖脑袋往官场钻,往高处爬。如今他已经身处高位,前世想也想不到的金钱和权力在手,为什么要去冒险
他只想当一条无忧无虑、混吃等死的咸鱼,等他把那位美女追到手,从此老婆孩子热炕头,过安稳日子。
所以减肥必须减。
武功什么的不练了。
他又不去打战,更不喜欢和人打打杀杀,练什么武
狗屁。
想通一切,戚司便毫无心理负担地睡下。
他做了个梦,梦里光怪陆离,乱七八糟,醒来又什么都忘了。
第二天很早戚司便醒了,醒来就绕着屋子跑步。古人作息规律,晚上睡得早,早上醒得也早,现代人七八点醒来稀松平常,可古代人五六点就起来了,听说夏天时分,古人凌晨便起床下地种粮,开始劳作,天气炎热再回家休息。
戚司精神抖擞,途中在花园遇到李岚殇,青年换上蓝色儒袍,衣服上找不到一丝褶皱,头发依旧用蓝色方巾一丝不苟地包好,手里拿着一柄玉骨折扇,嘴角似笑非笑,气质淡然从容。
戚司随口打了声招呼,“这么早子文去了哪里”
回答他的是一阵静默,和微微吹过的小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