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陈羽已经准备好了剧本又是投资方,所以在剧本方面徐克没有多少话说,只是提出了对一些细节方面的修改。
但作为合资拍摄的另一方,加上陈羽又邀请他做这部电影的导演,徐克也顺势提出了要用香港演员的要求。
对于这一点,陈羽当然不会反对,张国荣的宁采臣、午马的燕赤霞,这都是陈羽当年印象颇深的角色,只是可惜这一版没有王祖贤的聂小倩,换成了中森明菜。
至于最关键的电影投资问题,除了陈羽准备的四千万日元预算外,东宝公司也投了两千万日元进来,而香港这边徐克所在的电影公司则投了三百万港币,差不多是一千五百万日元左右的样子,使得这部电影的预算达到了七千五百万日元。
这比起陈羽之前拍摄情书时的经费来说,无疑要充裕了不少,不仅请得起中森明菜这样的大明星,就连拍摄场地也不用蹭陈羽家滑雪场的免费场地,而是可以正儿八经的找个外景地,实景拍摄了。
对于陈羽要在日本找家寺院实景拍摄这件事,徐克原本是反对的,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这么铺张浪费,搭个景省钱省事不说,还不用专门跑到日本去,平添大笔开销。
但陈羽却并没有小气,向徐克表明剧组资金充裕,完全负担得起这种程度的开销,而实景拍摄自然也能够让电影的品质更上一层楼。
谁出的钱多谁是大爷,陈羽一个人的出资比例就超过了电影全部预算的一半,自然在怎么花钱这件事上他有着足够的话语权,除非是东宝和徐克两方联合起来反对,否则的话都很难改变陈羽做出的决定。
事实上在电影怎么拍这件事上也就只有徐克会和陈羽意见相左,东宝派来的制片人虽然也兼管着财务,但也只是负责资金的支出明细,做个账而已,而不会去干涉陈羽究竟要怎么花钱。
所以在陈羽一番解释之后,徐克还是接受了陈羽的决定。
而根据出资的比例,这次电影的票房分红,除了院线和发行费用之外,50的可分红部分,按照出资比例,陈羽占了30,东宝公司和香港方面各占10。
比起之前拍摄情书时自己全资投入,结果最后只拿到了38票房分红,这次陈羽能够分到的票房分红自然要少一些,但他所可以支配的资金却多了不止一倍。
用两千万日元拍一部电影和用七千五百万日元拍一部电影,拍出来的东西显然是截然不同的。
虽然说电影投资金额的高低与电影品质的高低没有必然的关系,花了大把的投资拍出来的是烂片的事情也比比皆是,但总体来说,花的钱越多电影的质量会越好,这一点总是没错的。
至于徐克这边,或许是习惯了香港电影的制作规模,突然一下子把制作成本提高了这么多,他反而有些不习惯了。
毕竟在原本的历史上倩女幽魂这部电影总共也才1800万港币的票房,差不多相当于一亿日元左右,七千五百万日元这种“大制作”在香港电影来说,已经算是少有了。
当然对于日本的电影来说,七千五百万日元也算得上大制作了,一般的电影也很少能花掉这么多钱,毕竟不是谁都能像黑泽明一样,一部乱花掉了24亿日元,一个镜头烧掉数百万美元那么能烧钱的。
不过高额的电影制作成本同样也意味着票房压力,虽说七千五百万日元的制作成本想要回本在可分红票房比例占全部票房比例50的情况下,只需要一亿五千万日元就能够收回成本,但陈羽和东宝怎么都不可能接受电影只有这么一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