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一开始继续让“小花”负责谈判,后来在谈判紧要关头又亲自上阵。
这一场谈判,神使王军团可谓占尽先机,在之前的军事行动中他们充分让红火蚁长老们认识到了自身的实力,在以往通过举腹蚁一族的转手贸易中,也早让对方意识到了蜜露和鸦蜜等神使王军团特产资源的价值。
加上谈判中有意封锁红火蚁大军回师等对方的利好消息,以及在谈判过程中不断用一些技巧施压,谈判的双方其实并不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
但红火蚁国的负责谈判的长老们也的确如“老心”所言一样,非常的顽固保守,在一些条款上死活不松口。为了尽快达成协议,防止夜长梦多,主角也不得不在几个无关大局的条款上作一些让对方满意的让步。
最终,9月6日,神使王军团与红火蚁国在北森城达成合约,主角将之称为北森城合约。
合约条款如下
一,神使王军团成为红火蚁国的附庸。
二,神使王军团向红火蚁国尽附庸义务,包括有条件的响应红火蚁国的军事征召和每年进贡。
三,红火蚁国及其附庸国为神使王军团军事保护。
四,红火蚁国无权像对其他附庸那样无条件征召、指挥神使王军团。如有军事征召,神使王军团可自行决定派出的军队数量,并由神使王军团的指挥官自行指挥,配合红火蚁国作战。征召期间,红火蚁国需为每名神使王战士相当于红火蚁本族战士配给六分之五的物资供应。
五,神使王军团每年在春、夏、秋三季进贡,总额为30蜗牛壳蜜露和12蜗牛壳鸦蜜,
六,春、夏、秋三季度完成进贡后,神使王军团可在蜂巢城与红火蚁国进行以物易物的贸易。
这份北森城合约的条款,基本达到了主角的期望,也让红火蚁国觉得很满意,符合他们“宗主国”的地位。
比如第一项条款,规定了名义上神使王军团是红火蚁国的附庸。一开始主角是坚持想要达成平等的双边关系的,但红火蚁长老们态度坚决,表示红火蚁国只会对附庸颚下留情,其他所有蚂蚁都属于要被征服的对象。
最终是主角代表神使王军团让步,名义上成为了红火蚁国的附庸国。但在后续条款中,可以看出来,神使王军团并不需要尽太多附庸的义务,事实上红火蚁国对神使王军团并不能行使太多“宗主国”权力。
第二条项条款就是对神使王军团需要尽的义务的阐述,包括军事义务和经济义务两方面,分别在第四项和第五项条款里进行了详细解释。
第三项条件是“宗主国”红火蚁国对“附庸国”神使王军团的义务,就简单一项,军事保护。
红火蚁国对其他附庸国也有军事保护的义务,这点是一视同仁的。有了红火蚁国几十万大军在前面挡着,神使王军团可以更加安心的猥琐发育。
而且这项条款也让红火蚁国的长老们觉得自己真的是“宗主国”啦,安抚了他们因为下一项条款不太合心意而不满的心情。
第四项条款是阐述神使王军团对“宗主国”红火蚁的义务的。虽然神使王军团按义务需要响应“宗主国”的军事征召,但主角在这一条款上尽了最大努力,拿到了决定出兵数量的权力,和本国部队的指挥权,相当于是一支听调不听宣的客军,有很强的独立性。
为了达成这一条,主角甚至愿意神使王军团自降身份成为“附庸”。不然神使王军团如果随意被征调,还没有指挥权,只会沦为红火蚁国的打手,在红火蚁国的对外战争中流尽最后一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