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和阁楼打通,贴着墙在靠近螺旋楼梯的旁边做了一个8米高的书架。”
“房间太多了,我甚至都没全进去过。但我记得那里有一个专门放手杖的屋子,在曾祖父那个时候手杖特别特别流行,很多人即使连饭都吃不起,看到喜欢的手杖也要倾家荡产地买下来。曾祖父买了大概300多根,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专门腾空了一个屋子放他的手杖。不同的衣服、不同的场合要搭配不同材质和花纹的手杖。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把镶嵌着鸡蛋大小欧泊石的掐金胡桃木手杖,被放在了屋子的正中间。”
然后尼克灵机一动想到一个不错的点子“你可以给小金和纳吉尼选两根当蛇爬架,我觉得它们会喜欢的。”
支着耳朵假装喝茶的某人闻言差点把茶水喷出来,挽着袖口吐糟道“那两个长条喜不喜欢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曾祖父晚上可能会想要找你聊聊。”
忍他一晚上的尼克终于忍不住要大逆不道了,他直接把身后的靠枕砸了过去,客厅就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然而汤姆却对搬家这件事情表现得很无所谓,面对尼克得疑惑,他也表示得很困惑“既然有更大更好得房子为什么不搬”
好吧,尼克知道是自己又犯傻了,他都差点忘了,这是伏地魔啊柔软敏感的内心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
搬家选在了一个难得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这间房子真的是很长时间没人住过了,他们的入住也吸引了一拨又一波前来拜访的邻居。
门铃第7次响起的时候,尼克揉了揉快要笑僵的脸去开门。
门外是一个似乎正在遭遇发际线危机的男子,他先表示对尼克一家人的恭贺,接着介绍了自己“我们也刚搬过来不久。”
“我是约翰图灵,旁边的是我弟弟”约翰一回头,发现本来应该站在自己旁边的弟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去了路边读路灯编号。他尴尬第朝着尼克笑了笑,把满脸全身上下都写着我很无聊的弟弟拉过来“这是我弟弟艾伦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