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针通体暗金色,像在鲜血中浸泡过一般。
当细针靠近右手食指时,方时休感觉一股寒气袭来。
瞬息后,细针在方时休指尖停了下来。
“为何不刺”
李萧抬头眼眸,笑意吟吟“毕竟是你的血,如此珍贵,让我有些下不去手。”
“别废话,当心我反悔。”
李萧忽然笑叹一声,说道“好。”
细针扎进指尖,细微的疼痛向丹田处蔓延,方时休忽觉神色恍惚,脚步虚浮起来。
这道疼痛好似刻进了魂魄,连灵魂都受到动荡。
李萧扶住他的手臂,轻柔道“可无恙”
“无碍。”
好在体内很快恢复如常,约莫是十指连心的缘故,倒有些疼。
血珠从伤口滴落,滴在水仙的花瓣上,仅在眨眼之间,就与花瓣融为一体。
与此同时,一道若隐若现的白光包裹着水仙。
李萧扣上匣子,放到一旁。
此时,方时休指尖的血珠仍在往外冒。
“疼吗”李萧从袖中取出一条手帕,裹住他的伤口,方时休并未拒绝。
月色朦胧,天色已晚。
方时休淡淡道“比起你的兄弟和父皇,你似乎更看重镇南王一族人。”
李萧无声笑了笑,跪在灵位前拜了一拜。
“母妃在南方生下我,回京途中遭悍匪杀害,为保我的安危,父皇将我留在镇南王府,由镇南王夫妇抚养我长大。”
“所以你将他们视为亲生父母”
“不错。我六岁生辰前夕,父皇想接我回京城,当时边关安定,数年不曾发生过战事,父皇正想借此机会让镇南王一族迁回京城。义父义母膝下无子,为了不与我分开,便答应父皇迁回京城。”
方时休沉默不言,这些事在他看来,未免太过巧合。
恰好膝下无子,恰好母妃去世,恰好迁回京城,恰好回京第二日全族丧命。
他不知李萧如何想,不过,他没有必要点明。他只要知道李萧确确实实看重镇南王一族便够了。
鲜少有机会向他人倾诉,李萧叹了声气,问道“时休,愿意继续听下去吗”
方时休拇指碰到了食指上的手帕,轻轻“嗯”了一声。
“其实,镇南王有两个孩子,都死在战场上。他们无儿无女,正好我又留在了他们身边,所以,他们把对孩子的感情全部转嫁到我身上。”
方时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我义父是个刚正过头的人。他参军打仗的时候,和敌方一个将军成为了朋友,两人在战场上相遇,义父本可放他一条生路,可将军是亓朝的一大劲敌,为了亓朝,义父亲手杀死了将军。”
“义母是个温婉的妇人,用义父的话来说,她有些妇人之仁。”
李萧低声笑道“义母曾经告诉过我,每个人的心里,都要留着一盏灯,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这盏灯是他最后的希望,是他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唯一的方向。那时候,南方经常有奸细混进来,奸细被抓住之后,义母天天为他们下厨、同他们说话,就是想让他们在临死之前,开心一点。”
“毫无意义。”方时休冷声道。
李萧愣了一下,跟着道“你说得没错,确实没有意义。”
“她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心里没有灯,那这个人一定活不了。可是,即便心里有一盏灯,又能不死吗”
冷风从门外吹进来,凉意渗进衣物里,方时休这才想起,自己还披着李萧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