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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一滴血(2)(3/3)
捕捉到的野人,即归个人所有。

    在张掖以北,百姓除过必须缴税这一条之外,施行积极意义上的自治。

    张掖以北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欢欣鼓舞,然后,混战也就开始了,这里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就变成了一块法外之地。

    就在这些混血的西部大明人为自己的成就欢呼鼓舞的时候,他们突然发现,从内地来了太多的大明人。

    而这些大明人看起来似乎比他们还要凶恶。

    导致这个结果出现的原因有两个。

    凡是被判决服刑三年以上,死囚以下的罪囚,只要提出申请,就能离开监牢,去荒芜的西部去闯一闯。

    凡是因为参与李弘基,张秉忠,等等流寇造反,从而失去了分配内地土地的流寇,可以去西部拥有自己的土地。

    很多人都清楚,真正吸引这些人去西部的原因不是土地,而是金子。

    离开内地的人之所以会有这么多,更多的还是跟西部的金子有很大的关系。

    金子的消息是回内地的军人们带回来的,他们在作战行军的过程中,经过很多无人区的时候发现了大量的金矿,也带回来了很多一夜暴富的传说。

    这些昔日的流寇,昔日的盗贼们,到了西北之后,很快就自动占领了所有能看到好处的地方且很快重新集结成了无数股贼寇。

    他们在西北之地抢劫,杀戮,横行无忌,有一些贼寇头目已经过上了锦衣玉食堪比王侯的生活就在这个时候,军队又来了

    每一次,军队都会准确的找上最富庶的贼寇,找上实力最庞大的贼寇,杀掉贼寇头目,抢走贼寇聚集的财富,然后留下一穷二白的小贼寇们,任由他们继续在西部繁衍生息。

    一连三次这样做了之后,贼寇们也就不再聚集成大股强盗,而是以零星存在的方式,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他们缴税,他们耕作,他们放牧,他们也淘金,偶尔也干一点抢劫,杀人的小事。

    总体上来说,他们已经温顺了很多,没有了愿意真正提着脑袋当老大的人,这些人已经从可以横行天下的贼寇变成了地痞流氓。

    这一点,就连这些人也没有发现。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张建良依旧蹲在那具尸体边上抽烟,周围黑乎乎的,只有他的烟头在黑夜中明灭不定,如同一粒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