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英军发明“弗格森步枪”的家伙。
要说起历史上的帕特里克弗格森,那是一个堪称传奇的人物。
这家伙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上面有父母,下面有一个妹妹。他的家庭并不算富裕,所以早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就成为了一名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普通士兵。
这个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家伙,在参军之后就跟随大英帝国的皇家陆军来到了英吉利海峡对面的弗兰德斯国服役。
弗兰德斯大概位于后世比利时的西部地区,并且延伸到了法国的北部。那里拥有诸多富饶的港口城市,比如布鲁日和根特。
这个国家原本是一个一个伯爵领地,那里的人讲的是一种叫作“弗兰芒语”的“荷兰语”方言。弗兰德斯伯国在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早期曾经辉煌无比,主要也是强大的勃艮第公国把宫廷设在这里的缘故。后来由于勃艮第公爵实在太嚣张,被大佬们联合做掉了,弗兰德斯也就渐渐开始走下坡路。
弗格森在这里呆了一年多,随后又随着部队进入到了德国服役。在德国停留了两年之后,十七岁的弗格森因为枪法精湛,他又跟着大英帝国皇家海军的军舰来到了位于加勒比海边缘的西印度群岛服役,他们要在那里和法国人作战。
一直到去年,法国人以失败而结束了第二次英法战争之后,弗格森少尉就被派往詹姆斯敦。
在第一次和汉克少校以及弗格森少尉交谈的时候,汉克少校已经告诉了石熊今年就是第二次英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764年,这和之前石熊自己猜测的年份差不多。
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石熊肯定了眼前这个只有二十岁,枪法极为精湛的少尉军官就是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帕特里克弗格森。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狙击手”这个说法,不过部队中那些枪法精湛的士兵或者是军官都被称为“神枪手”。而帕特里克弗格森就是整个詹姆斯敦都赫赫有名的神枪手。
事实上,帕特里克弗格森之所以出名,不仅仅是在于他研制出了世界第一款后膛装快速射击步枪,更因为他在独力战争时期那著名的“未开的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