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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账单直接寄给报销的(1/3)
    根据国际法中的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外国船只在一国领海内的“无害通过”,要求是很严格的。
    如果是民商用船只,那当然没问题,有很宽泛的航行自由,直接遵守交通规则就行。
    但是,对于执行特殊任务的船舶,要么要申请,要么要审批,具体法条很复杂,诸位看官不是学国际法的专家,我也不用说太细。其实也不是很专业,连司法考试里都有航行自由无害通过的考点,考过的都懂
    如今跟顾鲲、米切尔哈彻这种情况相关的,主要就是用到一条,即“潜艇的无害通过”。
    海洋法对潜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在别国领海内,你必须是上浮通过,才算无害,如果是执行特殊的科学考察任务,非得潜航的,一定要找领海国审批。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渔民捞到任何无人潜航器,都可以直接充公的国际法法理依据这是个潜水的玩意儿,领海国公民捞到后直接干走,法理上是天经地义的。
    潜水的玩意儿,就是那么不受待见,就是谁逮着就能干。
    之所以现实社会中那么多国家的潜艇到别国海域溜达还能活着回来,并不是国际法在保护这些潜艇,而是科技。
    是因为这些潜艇的静音效果足够好,行动足够悄咪咪,敌人压根儿就发现不了。
    瓶颈是侦测技术,而不是国际法。
    米切尔哈彻还丝毫没注意到大祸临头。
    他依然开着自己那条运载量数十吨、总排水量两百来吨的电动潜艇,在充电船附近几海里的范围内,拖着电缆仔细作业。
    他这次之所以如此倚重潜航器,主要就是因为需要给顾鲲散播烟雾弹,以至于他不敢提前太久把主力科考船开到真实作业点位附近,怕那样太招眼提前把顾鲲引来。
    而潜航器的话,就能无声无息把很多前期整理工作,在水下完成。
    尤其是这种带有一定运输能力、有作业机械臂的专业潜航器,效率非常高,可以在水下神不知鬼不觉地靠着探照灯和声波仪执行整理沉船残骸、搜集归拢货物的作业。
    如此一来,他可以把大部分工作都完成后,等最后要风紧扯呼的前夕,再加急弄到大船上装好运走。
    他正在专心致志地指挥作业时,手下的声呐兵终于发现了异常“老板,我们西北偏北方向,似乎有不明声源接近之前他们与母船的方向角比较接近,我们的声呐被母船的螺旋桨干扰了,没有尽早发现”
    民用科考小艇上的声呐,质量当然不如军用的。而军用的船的噪音等级,也远比民用的药低。
    一条两千多吨的基洛级,可能噪声特征也就几百吨的民用艇级别的。
    尤其是只要别买到80年代初那种“87年东芝事件”前建造的早期型,噪声等级会进一步下降。
    众所周知,冷战末期曰本人的东芝集团旗下的东芝机械,把一批五轴联动加工机床卖给了露西亚人,而大洋国是因为发现其声呐难以发现露西亚最新型潜艇了,才知道是露西亚人用了最新的五轴联动加工了潜艇螺旋桨叶面、导致噪音降低,然后才破获的东芝事件。
    顾鲲买的这条质量应该也行,防住98年的民间科考版声呐侦测、到了近距离才被发现,也很合理。
    “有没有可能是巧合通过”哈彻还抱着幻想,让声呐员立刻判断。
    毕竟他的情报里,并不知道顾鲲有基洛级潜艇,也无法想象顾鲲为什么能这么快升级装备。
    可惜,就在犹豫之间,情况进一步恶化了,声呐员还未做出新的判断,机电员先汇报说“我们与母船之间的充电电缆被割断了现在只能指望电池航行了请求紧急上浮”
    事实上,他们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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