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来,这种混吃等死的生活,刘病已也有些腻了。
虽然张贺劝慰说,这就是皇曾孙该过的日子,衣食无忧,你还缺什么呢
当然缺,缺认可,缺事业,缺一个十八岁少年需要的梦想,缺有朝一日能一雪家族污名的希望。
“难道我此生就要这样困死于京兆”
刘病已想起自己去年即将离开未央宫中时,皇帝下诏,许他去未央厩挑匹好马。
那些马或来自河西,或来自河南,甚至还有乌孙西极骏马,都是牲口中的骄子,畜类中的贵族,拥有良好的品质,足以载着将军驰驱疆场。
可在御厩里关久了,困顿在小天地里,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却磨掉了它们的才干。大多数马嚼着上好的苜蓿豆子,懒散地踢踢蹄子,娇贵地打个喷嚏,偶尔在厩中随便跑一跑。那些心中还挂念着无际草原的马,则变得怏怏不乐,好似生了病,失去原有的骠悍的精神和充沛的元气。
最可怜的,当属它们在厩中诞下的后代,一生都看不到外面的广袤世界,吃着皇家的草料,养得膘肥肉厚,最终老死在马厩里,却未能尽情奔跑一次。
从它们身上,刘病已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不寒而栗。
他最终挑了一匹被同伴排挤的小黑马,缩在圈中一个角落里,头垂着,眼睛却看着厩外的蓝天,鼻子微微抽动,仿佛闻到了自由的气息。
那双还渴望奔跑的眼睛出触动了他,刘病已从其身上看到了未曾磨灭的野性。
他现在,就像是被困在御厩中的马,看似能自由游走于京兆,实则却处处都是栏杆墙壁。
刘病已也曾凝望那堵高墙许久,他不服,有时恨不得一头撞开它,换一个名字溜走。大丈夫当仗剑行于天下,去过那自由畅快的生活,焉能做被畜养的牲口。
但他终究低下了头,认命地转过身来。
刘病已不再是一个人,现在妻子有了身孕,万不能叫她发觉自己这种想法。现在最紧要的,是陪伴许平君,让自己的孩儿平平安安出生。
他知道孤苦长大的痛苦,绝不会让子嗣重新体验一次。
对自由的渴望藏在心中,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扛在肩上,若能明白这点,就不再是一个小男子,而是真正的大丈夫了。
“来了来了”
欢快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刘病已的沉思,随着人们陆续站起来欢呼,新婿已带着新妇入门。
他得先朝着新妇一揖,邀她步入院中,双双来到寝门前,新婿又揖妇请入,才能从西阶上堂。转身引路时。任弘脸上,是掩不住的笑容。
这一晚,类似的作揖、对揖还会有许多次,新婚之夜是很费腰的。
皇曾孙忘却了方才的烦恼,再度露出了快活的笑,指着任弘调侃“道远这厮,平日一向高深莫测,故作老成,可今日,却也笑得如此痴傻,像个里闾中的凡俗愚夫。”
许平君看着刘病已高兴的神情,松了口气,心里却暗道
“一百步笑五十步,吾等成婚那一日,在妾的眼中,你笑得比他还要痴,还要傻”
s第二章在中午,第三章在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