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李祖似乎用这个名字上瘾了。
“我的父亲研究神秘学和历史,我用来对付那些怪物的旧印就是翻阅他的书找到的,但是对付这些怪物,好像子弹更有用。”
贝利卡说道“我们今天必须得离开”
言下之意,两人应该相互帮助着离开。
“我父亲和本地曾经的神父关系很好,他在这里有一条密道能离开这里”贝利卡急迫的说着,却未发现,李祖只是打着哈欠。
印斯茅斯镇的追击围捕,比起哥谭警方的围捕,同时还要提防随时可能窜出来的蝙蝠侠来说,完全是“童子军”与“海军陆战队”的差别,难迫使他提起兴趣
贝利卡在前垫着脚带路,李祖则跟在其身后。
这个时候他很想讲个笑话活跃气氛,如果这个笑话能不只是他自己笑
“该死,你穿着皮靴呢”
走出没多远,贝利卡陡着眉头回头怒视李祖。
那一双看起来做工不凡的漆皮靴,在寂静的小巷中,清晰的传来“嗒”“嗒”的清晰响声。
“他们在这里”贝利卡嘴上的追责还没能继续下去,印斯茅斯追兵已经循着李祖的皮靴声赶了过来,印斯茅斯镇地处偏僻,警察少,枪也少。
所以,围过来的人手中大多数是农具,菜刀,热武器少见。
坏处是两人被整圈的围起来,进退不能。
李祖站在原地,抓着手枪的左手垂在裤缝,肩膀则在轻轻扭动着。
测量,对比。
手肘甩动,手腕到达心理计算的角度。
30°
开枪
砰
不问结果
转身,这个印斯茅斯人身材高大,手腕轻轻向上挪动2°,开枪。
枪体后坐力带着手腕抖动,李祖的手也真的就顺势跟着后坐力转动,30°,开枪
身体后仰,连开两枪
砰、砰、砰砰
贝利卡站在原地,听着枪响声,看着身旁的男人用神乎其技的枪法,在瞬息之间带走了围着自己的印斯茅斯人生命。
他没有瞄准,只是身体做出了奇怪的动作。
在那个动作下开枪,子弹就可以打到他心中所预定的位置,而这个位置,不差分毫
几个呼彩绝妙的战斗结束。
印斯茅斯人就像绽开的花朵,尸体在地上,围成一个圈,且血液绽放开。
李祖的双眼燃烧着疯狂,笑容更不受控制。
空气中的血液刺激到了他的神经。
“快,该走了”贝利卡似乎也察觉到他的不正常,拽着他迅速的离开。
漆皮靴踩着血迹,血脚印在月光小巷中越行越远
已经是第四波人发现了他们了,
贝利卡叹了口气,这场逃亡之旅,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同,与其说是逃走,不如说是一路神挡杀神,硬生生走出条血路。
看着前方端着猎枪的警察,她就这么抱着头蹲下缩成一团。
通过之前的几次战斗,贝利卡发现,只有尽量缩小自己的体积,才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李祖手中同样也有一把霰弹枪,来自老印斯茅斯人的收藏品,看枪口的掉漆程度,也许这把枪的历史还能往前多追溯几年。
依旧是前后夹击的阵势,在印斯茅斯镇与本地人搏斗,很容易被对方利用地理优势包围,让外乡人陷入包围圈中,只能闭目等死。
李祖肩抗霰弹枪,枪口向后,
手指扣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