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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总有一方撒谎(1/2)
    第二天上午,方朝阳将大家召集起来,共同研究一起已判决并上诉到中院的刑事案件。
    上诉人巴志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向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他当庭表示不服,坚决提起上诉。
    案件发生于去年七月中旬,上诉人巴志满的姐姐巴初夏,在大学读书的时候,陷入了一场网络借贷,借了五千,却还了五万,依然没有还清,还有很多账单在快速累积。
    暑假,巴初夏回到家中躲债,没想到的是,催款人却追上了门,将包括巴志满在内的姐弟二人,堵在家里。
    不给钱坚决不走,催款的三名男子,牢牢控制着姐弟,对巴初夏不光有言语上的侮辱、殴打,其中一人还动手动脚,一度扯开了女孩的上衣。
    巴志满开始只是忍着,随着对方越来越放肆下流,他终于忍无可忍,使用一把水果刀进行反抗,造成了一死一伤的局面。
    这起案件,当初媒体也有报道,也曾经轰动一时,有人将其称作辱姐杀人案。
    大多数人都坚持认为,姐姐受辱,作为血亲弟弟,岂能袖手旁观,为了保护姐姐进行反抗也是人之常情,更何况,这种催债的方式,也涉嫌违法犯罪。
    大家详细阅过卷宗之后,对于此事也颇感唏嘘,网络借贷是新生事物,因为缺少监管,如同野草般的生长,存在诸多问题,也造成了很多家庭悲剧。
    “关于这起案件,大家是怎么看的”方朝阳问道。
    “唉,诚实说,我也希望能有这样的弟弟,关键时刻,能勇敢地保护姐姐。”许薇微微叹了口气,又说“区院的判决也有一定道理,巴志满的反抗,显然超过了必要限度,还有追杀的行为。”
    “我认为,受害人对巴初夏的侮辱,已经到了犯罪的标准,从另一个角度讲,可以理解为,巴志满在制止犯罪的发生。”高亦伟道。
    “我也心疼这个孩子,但他造成的后果太严重,一死一伤,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也是慎重考虑到当时的特殊状况。”许薇道。
    “头,你的意见是”高亦伟问道。
    “抛开同情的那一面,巴志满捅了受害人一刀之后,已经造成了有效的伤害制止,后面继续挥刀的行为,确实不妥。当然,在庭审时,还是要考虑上诉人案发时的情绪状况,以及他本人被侵害的程度。”方朝阳道。
    “卷宗上显示,催债人对巴志满确实有殴打行为,但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至于对巴初夏的侮辱,死者之外的二人,都予以否认,只是强调,不过扯开了衣服,没有进一步的举动。”许薇道。
    “供词上还是有冲突的,姐弟都坚称,死者不光扯开巴初夏的衣服,还有猥亵的举动,甚至还脱下了裤子,暴露特殊部位,意图进一步侵犯,其余二人也有帮凶的嫌疑,性质非常恶劣。”高亦伟道。
    “总有一方在撒谎,但这起案件的难点就在于,当时屋内只有五人,找不到其他人证明,警方已经尽力,因为同样作为受害人的巴初夏,身上不存在被侵犯的有效证据,检察院倾向于只是扯开衣服,而这一条被区法院采信。”方朝阳道。
    “头,我们该采信那一方”高亦伟问道。
    “现在还不能下定论,庭审的时候,我们重点分析一下他们之间说辞,看看哪一方存在的纰漏更多,不要急于判决。”方朝阳道。
    商定下周三开庭,由小赵发布通知,联系有关方面,至于死者家属索要高达百万的民事赔偿,需要另外审理,已经上诉到中院的民庭。
    中午,方朝阳的手机上,收到了慕青发来的链接,正是她为青山村写得稿件,已经刊登在求索报上。
    标题很醒目,贫困山村的觉醒和发展,在这篇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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