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时节,又是傍晚时分,路上行人很少,还都是眼熟的。
刷了这么多次新手村,林回不光对主角剧情滚瓜烂熟,就连路上的路人剧情都了如指掌,他看向其中一个路人下一秒那个穿红色毛衣的女人就会被奔驰车溅一身水。
看吧,溅了。
林回听着他们的争吵声,摇了摇头,无聊地走开。
说真的,这种场景看多了,难免产生剥离感,剧情回溯到呕吐,一点新意也没有。林回甚至怀疑如果他沿着某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会不会走到一个倒扣的玻璃缸尽头,然后发现自己只是一只被用来当作观察材料的飞虫。
呸呸呸,太可怕了
当然,这个世界也不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如果林回在相同的情景下做了不同选择,剧情走向就会发生改变,所以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彻底绝望。
这样想着,林回便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上今天,他要走右边这条路。
以前他也见过这个岔路口,但是从来没走过,右边写着“前方五百米,文森酒吧”的牌子十分眼熟,林回却到现在也不知道文森酒吧到底是什么样的。
对林回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肯定不会是剧情发生地,他可以放心去。
根据常理推断,一般这种取名给里给气的酒吧,里面就真的有给,即便并非全部都是给,也该有超过半数是给。
还有一点,因为璀璨星途这本书的主角两人就是gay,所以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也跟普通世界不一样,在这里,同性恋虽然不是主流性向,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怪异。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要去找靓仔鬼混了。
雨越下越大,雨丝变成了雨点,打湿了林回的头发,他便急急忙忙往酒吧的方向跑去,天色暗下来,在这种青石板路面上冒雨往前跑,莫名有种进了聊斋的感觉,而他就是那赶考的书生。
怪了,怎么今天总是往诡异的地方想。
林回很快来到酒吧门口,才发现文森酒吧居然是个闹吧,他挺高兴的,如此,泡到靓仔的几率大大增加。
“叮铃”
林回推开了酒吧的门,根本没人理会他,舞池里镁光灯闪得人眼瞎,音乐声震耳欲聋,所有人都在摇头晃脑地瞎蹦跶。
厉害厉害,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就这么多人,他应该早点来光顾的,看着就热闹。
林回越过舞池来到吧台,找了个地方坐下,他瞥了一眼小黑板上用荧光彩笔写的酒单,道“帅哥,调一杯辛德勒名单。”
什么鬼名字,听起来很没道理,不过因为是周五招牌酒,点这个总不会出错。
林回在心里狠狠吐槽这鸡尾酒的名字,但是他本人对鸡尾酒没有任何研究,只能装作熟练的样子这样点在酒吧里表现得外行,泡不到靓仔的。
“好的先生。”
穿着侍者制服的酒保对着林回微微一笑,从酒架上取了调酒器,开始操作起来,林回心里顿时多了几分龌龊的心思。
这个小哥哥,好像也不错。
林回并不是那种对泡仔很在行的人,恰恰相反,他一点都不懂,之前几次他也曾发狠地想,总之都要破产,与其让林家的财产最终落到渣攻手里,不如挥霍败家,赶紧破产赶紧完事儿林家最后破产,剩下的钱就是归入凌云霄囊中了,真气人。但是终归只是想想罢了,他节俭惯了,一时还不知道怎么败家呢,而且还没来得及实行这个计划,林回就被不断回溯的剧情搞得头晕眼花。他这次想开了,管他什么剧情,先挥霍一把再说。包上个小白脸,还愁家产败不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