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神话影业就成功坐上谈判桌,参与嘉和与东瀛公司的谈判。
而事情果然如叶劲所料,嘉和的确在牺牲神话影业的利益,以达到自己得目的。
他们跟东瀛公司合作,是采用分成的方式。
通常而言,东瀛票房分成,院线方面占百分之四十二,制片方和发行方共占百分之五十八。
嘉和、东瀛公司都属于发行方,其中嘉和应占的比例应该在百分之五左右,而东瀛公司应占的比例应该在百分之十五左右。
神话影业作为制片方,理应获得百分之三十八的票房。
如此一来,叶劲分到百分之十九的票房,嘉和总计分到百分之二十四的票房。
但嘉和为了销售更多电影,强行将神话影业的作品,与嘉和的作品打包销售。并且为了让东瀛公司接受打包,他们特地压低了神话影业的分成。
将神话影业的票房分成,由百分之三十八,压缩到百分之二十。多出的百分之十八分成,又平均分成两部分,嘉和占百分之九,东瀛公司占百分之九。
如此一来,票房分成就变成了院线百分之四十二,嘉和百分之十四,东瀛公司百分之二十四,神话影业百分之二十。
最终结果,叶劲分到百分之十的票房,嘉和分到百分之二十四的票房。
如此一来,嘉和不仅毫发未伤,还多卖出好多部电影。
相比起来,叶劲却少赚了百分之九的票房。
他的醉拳现在累计票房已经到二十五亿日元,百分之九就是两亿两千万日元,约合六百万港币之巨。
一部电影就少赚六百万港币,而叶劲一年可不止拍一部戏。按保守估计,五部计算,就是三千万港币。哪怕打个对折,也有一千五百万。
这么多钱,就因为嘉和的一己之私,叶劲就全赚不到了。
这样的赔本买卖,叶劲当然是不肯的。
嘉和这种打包销售的经营策略,其实并不新鲜。
好莱坞当年也是这么干的。
五零年代之前,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日子过得相当美,掌控制片、发行、院线全套环节。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他们就搞打包销售的策略,把好片和烂片一起打包卖给小影院。
小影院不接受这样的操作,就没有电影上映,因此只得含泪接受八大电影公司的欺诈。
八大电影公司借助这一销售模式,赚得盆满钵满,哪怕烂片一样卖得出去。而小影院则是过得惨不忍睹,时不时担心自己要赔钱。
因此四八年,亚美利加正式推出派拉蒙法案,要求电影公司的发行业务与院线业务剥离。
与四零年代好莱坞近似的是,香江院线商只有四家,安乐院线只放映外国电影,双南院线只放映左翼电影,因此中小制片商依赖的只有嘉和、萧氏。
嘉和。萧氏既为发行方,又为院线方,占据垄断的地位。
而香江又没有类似的派拉蒙法案,制裁它们的垄断,所以嘉和的贪婪不受限制,自然压榨中小片商,哪怕是自己的卫星公司也一样。
但叶劲却不想这么被压榨。
一年一千多万港币,这个亏实在太大了。
他辛苦一年,也不过才赚两千万港币而已。
所以他必须要争取自己的利益。
“告诉嘉和方面的代表,嘉和想多卖电影我不反对,但不能如此损害我的利益。”叶劲向经理郭征鸿道,“百分之十九的票房份额,坚决不能退让。”
“我记下了。”郭征鸿点点头,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