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支付工资。合约期间,任由公司安排拍戏,成龍没有拒绝的权力。
嘉和虽然推行的是片约制、卫星公司制。
早期李小龙跟它合作时,一万五千美元签了两部片约,先后拍摄了唐山大兄和精武门。后来嘉和见他这么火,所以又出资帮他创办了协和电影公司。
这种制度比萧氏影业推行的大片厂制度要更先进,更合理,更能够激发电影人的创作性。
早期李小龙准备跟萧氏合作,一万美元片酬为萧氏拍戏。但萧润泽担心影响公司的片酬架构,当时狄龍、姜大衞一部戏一万港币,所以拒绝了李小龙的条件,才让嘉和捡漏。
许蒄文写出鬼马双星的剧本后,跟萧润泽商量共同投资拍摄,共分票房,也被萧润泽拒绝。
之后嘉和向许蒄文递来橄榄枝,招揽了这位当时最具票房号召力的喜剧明星,并帮他创办了许氏电影公司。
随后许蒄文推出的鬼马双星、半斤八两、卖身契、发钱寒、摩登保镖等,先后拿下香江年度票房排行榜冠军,为嘉和带来了数以千万计的财富。
但是嘉和毕竟才成立三年,而萧氏在香江已经有近三十年的历史,而且一直是处于业内龙头地位。
因此哪怕嘉和的制度再先进,再有优越性,三年时间也不够颠覆萧氏王朝的。
没有合适的土壤,就种不出合适的瓜。
因为香江影坛制度的缺憾,使得娱乐圈的发展畸形。
在欧美国家早就推行的经纪人制度好莱坞五大经纪公司之一的威廉莫里斯公司,一八年就已经创立,在香江却是迟迟无法推动。
也导致叶劲现在想找个专业的经纪人都没办法,只能够退而求其次,找一个不专业的。
而即便是不专业的经纪人,也要具备以下能力。
一是熟悉娱乐圈的运作。这一行明里暗里都有很多规矩,必须要懂行才能够处理好这些事,否则就会搞得一团糟;
二是要有一定的人脉。跟传媒、广告商、演出商、电影公司要有一定的关系,这样才能够帮艺人拉工作,处理负面新闻,形象公关等等。
三是要有出色的工作能力。经纪人的工作十分繁琐,尤其是大牌艺人,时间紧,行程多,千头万绪。
如何安排,如何协调,才能既让艺人最大程度赚到钱,又不让艺人累个臭死,还要让各方满意,这就很考验经纪人的能力了。
“吴导,你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我么”叶劲向吴思源请教道。
他在香江娱乐圈打拼的时间并不久,距今也只有不到一年时间而已。而他崛起的时间还不足三个月,大半时间又都在拍戏,根本结识不到什么厉害角色。
而吴思源在这一行已有好几年时间,认识的人物自然要比他多。
“还真有一位合适的。”吴思源笑道,“他的名字叫做陈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