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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机敏促约成 魏主嘱诸子(中)(1/5)
    秃发勃野仔细打听。
    原来是拓跋倍斤的侄子谋反,刺杀倍斤,倍斤的嫡长子拓跋连今年十八岁,正好陪侍在父亲的身边,挺身格斗,杀掉了倍斤的侄子,救下了倍斤,但他自己却被伤及肋部。秃发勃野等人到盛乐城外时,这场政治刺杀刚结束没几天,当时,拓跋连重伤不起,却也难怪倍斤没有心思接见他们了。终究伤势太重,无法医治,拓跋连不久死掉,今日出葬。
    勃野等人问清楚后,退回帐中商量。
    周宪性格忠烈,痛恨这等不忠不义之徒,怒道“弑杀叔父,篡夺权位,真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惋惜地说道,“可惜拓跋连虽将其父救下,自己身死却是个孝子。”
    勃野、呼衍磐尼和那十余个直真郎都是鲜卑人,熟悉鲜卑部族的情况,对此类同一部落之中,兄弟相残、叔侄相杀,以争夺部大之位的事情,见惯不怪,没人惊奇,也没人愤慨。
    秃发勃野说道“适才我打探得清楚,那拓跋可汗的侄子拓跋金,是前任拓跋可汗之子。他想要篡权夺位,不足为奇。”
    却是,虽然是前任拓跋可汗之子,现在已是人臣,却怎么“篡权夺位,不足为奇”
    这乃是因为,用后世的话说,甚至包括建立魏国的慕容氏在内,整个的鲜卑部族,或再扩而言之,所有的北方胡族,现在大多正处於一个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父系社会已占上风,但母系社会仍具有相当大残留的时期阶段。
    表现在继承制度上,就呈现出“兄终弟及”和“父子相承”两种形式杂糅并存的局面。
    “父子相承”,这是父系社会的体现。“兄终弟及”,刨除掉“草原上为夺资源而各部竞争激烈,战争不断,部需长君”的因素,则很大程度上,是母系社会的体现。远的不说,只近百余年来,拓跋部就不乏当“王太后”势力强大时,“母强则诸子遍立”,便接连好几任的可汗都是其子之现象。
    原本的历史时空中,拓跋氏南下中原,建国以后,施行了一种残酷的制度,名为“子贵母死”,究其根源,实即在此。当已制度落后,也只有用野蛮的手段,用血淋淋、违背人性的杀戮,才能最直接、也是最快地起到保证部族生存和强制促进本部文明进步的作用。
    但是,现下的拓跋部还没有这种制度,而“兄终弟及”制又不合乎父系社会的要求,所以,当“王太后”族势微、或者“王太后”族在政斗中失败的时候,间或也会出现“父子相承”。
    这两种制度都是合法的。
    也所以,秃发勃野等鲜卑人,在耳闻目濡,听多了、见多了,有的还亲身参与过此类事情之后,对倍斤之侄刺杀倍斤,以图“申张”“父子相承”之权的做法,丝毫没有感到奇怪。
    拓跋鲜卑是北地的一个强盛势力,莘迩对之常有留意,在秃发勃野出使之前,曾把搜索得来的拓跋部近年历史,详细地给勃野说过。
    秃发勃野从莘迩告诉他的东西中,择出倍斤缘何能够做上可汗的经过,说与众人。
    他说道“前任拓跋可汗与倍斤是异母兄弟。前任可汗与他的叔父激斗十来年,最终借虏魏慕容氏之力,从他的叔父手中抢回了汗位。倍斤是其二弟,於诸弟中年最长,因把倍斤送去虏魏做了人质。前任可汗临死,本欲传位其子,然其子年少,为倍斤之母所逼,无奈传位倍斤。拓跋的诸部大人以为倍斤在魏,太远,为避免部中生乱,杀了刚猛多变的倍斤三弟,议立倍斤四弟为主。是倍斤的四弟坚辞不愿,说吾兄居长,自应继位,我安可越次而处大业,亲往迎之,自留虏魏为质,倍斤才得以还部中,继可汗位。”
    秃发勃野顿了下,总结说道,“前任可汗之子没能继承汗位,而倍斤的汗位又是曲折得致,其心有不甘,今遂谋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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