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林皓明身上穿着一件皮甲,这是林皓明故意在半夜的时候在野外游荡,然后几个劫匪就出现了,于是林皓明也就有了这一身行头。
庆丰城内还是很安全的,一些村镇也一样比较安全,但是野外却并不那么安全,不少失去耕地,没有收获来源的人,成为了盗匪,以抢劫落单的行人为生,只要不是经常闹出杀人这样的命案,庆丰子爵也很少派人剿灭,所以这也给林皓明有收获来源的途经。
五个劫匪都不是什么好人,林皓明看到他们出现就立刻感觉到他们身上带着的杀气,显然都是杀过人见过血的,林皓明自然也不会客气,几下子就把他们都料理了。
皮甲的是哪个劫匪头目身上的,七成新大小也和自己合适,此外这劫匪还有一把打造不错的钢刀也作为林皓明主要行头了。
实际上这几个劫匪除了首领之外都很穷,虽然都拿着刀具之类,但都是有缺口的,身上也没有什么钱财。
林皓明从五个人身上也就搜出来两个多金币,盗匪做到他们这么穷也真是够悲催的。
在反抢了劫匪之后,林皓明来到庆丰城里,借着张老汉给出的身份证明,通过了一家佣兵团的考核,成为了这个佣兵团的一员,半个月之后,他就接到了这个护送任务,这也是林皓明之所以加入这个佣兵团的原因。
这个商人运送的是一些工艺品,都是用海中的石头、贝壳甚至珊瑚雕刻出来的,至于还有没有更加贵重的,林皓明也不知道。
佣兵团派出了林皓明在内的十二个人,带头的叫王行,从林皓明了解,这个王行十六岁就进入姜队之中,三十岁的时候退伍,退伍前曾经当过营长。
姜队,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一队,五队为一营,所以当年王行也是率领一百多人的人物。
当然,同样姓王的这个商人,本身也养着十几个护卫,所以,车队加起来的护卫人数达到接近三十人。
学府之城距离姜王城不过三百里,所以抵达那里再过去就轻松很多,而林皓明所在的庆丰城距离姜王城有接近三千里,每日走三十里要走三个多月,也难怪那位王老板会雇佣这么多人了。
王老板坐着马车,货物也都放在马车上,但护卫们都只能步行,马匹在姜国也是非常贵重的东西,拉货的杂种马一匹也要十多个金币,这比张老汉一家人一年支出还要多了。
加入佣兵团,执行这个来回半年多的任务,林皓明可以拿到三个金币,而且沿路的开支都有那位王老板支付,对于佣兵团的人来说,这是一次不算好,也算差的任务,当然前提不要出意外。
事实上,这么多人护送十几辆马车,也确实算是很保险了,特别是车上的东西也不算十分贵重,而林皓明也从同行们口中知道,工艺品对于盗匪来说,是最不划算的战利品,因为这东西没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实在卖不出高价,为了一些工艺品和接近三十个护卫厮杀,这是绝对不划算的事情。
但是,越是如此,林皓明反而觉得这趟任务有些不安稳,因为既然那王老板本身有十几个护卫,为何还要雇佣自己这些人,特别是后来林皓明知道,王老板和王行之间还是同族,并且指名点姓让这位族内的高手护卫,这就有些奇怪了。
果然,在开始的一路上一直没有出什么问题,当快要抵达姜王城的时候,忽然遇上了暴雨,车队不得不在路边的空地里过夜。
这样的情况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糟糕的,不光是露宿野外环境的恶劣,更重要的是,容易受到盗匪的洗劫,所以决定过夜之后,所有人都十分的警惕。
但是就算这样,该来的事情还是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