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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歌与童话,诗与远方(1/2)
    “叶开,叶冰,江南,刘大平”李一鸣偏着头想着这几个小伙伴的性格。
    他很想把朋友们都写到书里,那会成为友谊的最佳见证。
    但这书是兔子们的故事,起这些名字有一点点像人了。
    “都不太像呢”李一鸣叹了口气,摇摇头,先写吧,这本书里要塞进去的私货跟喵喵小店比起来,一点也不少。
    甚至还有一些私货,重要程度几乎比得上四分之三个诺贝尔奖。
    这不是奖,诺贝尔奖在李一鸣心里的重要程度远远低于科学奖项,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嗯,还有经济学这些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更为重要。
    莫言,这位拿到诺贝尔奖的同胞,李一鸣只见到两个作者提到过,他的那本书名叫作,
    没错,李一鸣也很纳闷,四个雪花星号也可以当成书名了么
    如果没有简介,谁知道里头写的是什么
    难道拿着书就感觉在仰望星空,然后感动那种深奥与伟大真是过分啊
    重生者的一个特点就是记忆力超强,可以完整不差的把很多书抄出来,如果有电脑,那抄得就更快。
    但好像并没有人去挑莫言的那本书,或许这些主角重生之前是不看名著的,或许也是因为名著的经济价值并不高,至少相比于那些通俗读物,差得太远。
    花同样的时间,没赚更多的钱,对于重生者来说就是亏大了。所以,这本到底写什么,李一鸣是一点儿都不知道。
    但还好,别的知识也很多,有些重要程度超乎时代的想象,李一鸣琢磨着怎么把这些知识巧妙地塞进自己写的童话书里。
    他闭上眼睛,在脑子里构思着蓝星村的故事线。
    剧情,特别是开篇的那个“黄金三章”,这三章故事可以确定整个系列的走向。
    就已经构思出来的那些章节,李一鸣是很满意的。
    反正想好一章他就开始往纸上抄,卡文了,就闭上眼睛再想,想好摘选的剧情,再想好过渡的文字,就往纸上半抄半写。
    现在他越来越满意自己选择了童话故事,说一个好故事最重要的是剧情,而他最不缺少的就是这个。
    第二天,罗瑞带着几个有着同样心思的小伙伴组建了一个名叫兔子的乐队,开始了它收集正能量的冒险生活。
    李一鸣写到这里,顿了一下,摇头,好像组队太快了,应该慢一点,一个个来。
    先在路上救一个晕倒在树下的过路兔子,它名字叫罗索,它有好动症嘴停不下来,连晕倒了都在说话。
    它晕倒的原因并不是跑得太快,没看见前面有树,而是因为中暑,所以罗瑞给它做身体降温,灌了草药水。
    然后两人又一起救了卡在石洞里的肥胖兔呼哥,它卡住是因为太胖,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线的腹黑兔呼哥偷吃了别人地里的菜,而这个别人正是充满正能量的劳模兔力哥。
    罗瑞跟它们说了自己要做的事,邀请它们一起加入了自己的乐队,去拯救同胞。
    兔子乐队里能手众多,谁都有一口好嗓子,会乐器会创作。
    罗瑞用获得的正能量向神龙换来的乐器给小伙伴们用。
    四个小伙伴结伴而行,嗯,它们一路帮助别人,打击坏蛋,用音乐给别人带去快乐。
    他们在旅途中还遇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动物,拯救了不少同胞,乐队里也加入了不少新同伴。
    它们在树林里解救了落难笑星兔子兄弟,这两只兔子被毛熊抓起来好多年受尽了折磨。可恶的毛熊不但让它们养蜂采蜜种蘑菇说笑话,还经常拿它们擦屁股。
    罗瑞要为落难兄弟报仇,它向神龙换了兔子毛绒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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