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道夫的幸运在于,他在一次宴会上邂逅了美国华尔街之王莱昂纳德杰罗姆的女儿珍妮杰罗姆,一个是家族正在走向没落的贵族子弟,一个是迫切想要融入上流社会的暴发户,两人一拍即合,八个月后举行了婚礼。
婚礼当年的十一月,珍妮杰罗姆因为意外引起腹痛,之后生下温斯顿丘吉尔,此时距离伦道夫和珍妮的婚礼只有七个多月,所以,温斯顿是个早产儿,哪怕早产了两个多月,在那种医疗条件极端落后的条件下,温斯顿依然健康成长。
这生命力堪比小强。
之所以介绍这样的背景,并不是要证明伦道夫和珍妮在婚前发生了性关系,这在当时是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介绍温斯顿背景的目的只是为了说明,温斯顿在成长的环境中一直受到人们的嘲笑,以及很多人的恶意中伤。
嗯,其中也包括某无节操鱼头。
在来到开普之前,温斯顿曾经以随军记者身份参加了古巴和印度的战争,当时的温斯顿还有军职,不过在前往开普之前,温斯顿就辞去了军职,这一次是纯粹以晨邮报记者的身份来采访第二次布尔战争。
晨邮报的编辑波斯维克为了雇佣温斯顿下了血本,温斯顿在开普的薪水是250英镑每月,这个薪水比英国财政部次长的薪水还要高,财政大臣每年的年薪也才5000英镑。
所以,温斯顿未必真的是早产儿,但布尔人是真瞎
很明显,罗克和艾达虽然只有一夕之缘,但是两个人是很有默契的,罗克也没上艾达的马车,虽然艾达的马车是四轮的,罗克还是和温斯顿一起乘坐一辆两轮马车返回开普敦。
嗯,罗克也没和艾达打招呼,甚至罗克都没看到艾达,艾达的马车就跟在罗克的马车之后。
来到桌山酒吧,温斯顿已经呼呼大睡,罗克先把温斯顿安置好,然后才在熟悉的房间里找到艾达。
也不算熟悉,但是罗克的记忆力还不错,艾达对罗克印象深刻,罗克同样对艾达印象深刻。
“你的伤”艾达看向罗克的目光充满了担心,如果说上一次罗克帮艾达解围,给艾达留下了深刻印象,那么罗克在今天晚上的表现,就把这种印象加深到刻骨铭心的程度。
“已经没事了,男人的伤疤,就是随身携带的功勋章。”罗克淡淡的装那啥。
艾达微笑,就像清晨绽放的玫瑰花。
其实罗克真不是装那啥,罗克的伤是真的没事了,刚才在马车上,罗克感觉伤口还有点痒,这会儿连痒都不痒了,只有一点点不舒服,那还是因为绷带引起的。
“你的衣服已经破了,换上这件试试”艾达身边的沙发上放着一件白衬衣,罗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或许,是艾达那个倒霉前夫的
试试就试试,罗克脱掉已经破了的燕尾服,再脱掉已经破了的衬衣,突然听到艾达咽了口口水。
试个屁
此处省略二千字,兄弟们可以自行发挥想象力
姐妹们千万不要误会,艾达只是帮助罗克换药
突然发现这一章原来是四千字,真是良心鱼头
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还是一样的配方,但却不是一样的味道,罗克这一次没有错过,一切都印象深刻。
嗯,印象深刻。
罗克再见到温斯顿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虽然中午还不到桌山酒吧的营业时间,但是温斯顿已经在酒吧和亨利每人干掉了一瓶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