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康丢给我一支烟,语气带着埋怨道:“小朗子,你还没回答我呢,为啥让诗文去扛这杆大旗,你也知道,她刚从村里出来才多久,以前连防盗门的磁卡都不会刷。”
我叼着烟卷反问:“你走时候会把诗文带走吗”
“我带她干嘛,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陆国康脱口而出,说着话,渐渐降低了调门,叹口气苦笑:“我就是觉得那丫头太单纯,不太想让她介入咱们的生活圈子里。”
我沉声打断:“可以啊,你待会跟她商量商量,给她拿笔钱,让她再回村里吧。”
陆国康低头陷入了沉默,他和我心里都明白,闫诗文轻易不太可能再回村子。
看到了大城市里的车水马龙,享受过这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热水的淋浴蒸房,甚至吃过、穿过很多过去在老家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你现在让她走,残忍程度不亚于直接掴她几个大耳光。
倒不是说闫诗文变得市侩物质了,人的单纯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甭管如何改变,善人至善的真谛不会有多大改变,只是享受这种事情对于一个贫瘠的人来说,真的太过难以抗拒。
就比如最开始时候,别说给闫诗文买车了,哪怕买条漂亮裙子她都会拒绝连连,可今天她并未说过太多拒绝的话,说明什么说明她已经开始接受自己新的身份和生活概念。
记得老早以前,某台有档子“作秀”的节目,好像叫变什么计吧,让城市和农村的孩子互换,节目的本意可能是好的,让两种截然不同身份的人感受彼此的生活氛围,可实质结果是,那些富足的孩子们变得优秀了,而那些穷苦的孩子,有很多沦陷了。
忘记在哪看过一句话: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仔细想想确实挺有道理的,不止是闫诗文,包括我自己也是一样,假如不是因为走上这条道,让我感受到另外一种别样的生活,兴许我到现在还窝在那个修车铺里当学徒。
铤而走险有瘾,一种比药更可怕的心瘾。
陆国康像个垂垂老矣的父亲似的唏嘘:“回头,我再找诗文聊聊吧。”
正说话时候,房门打开,李新元和闫诗文一前一后从外面走了进来。
人这玩意儿真心挺讲身份的,之前李新元给我的印象就是个花枝招展的小伪娘,可今天我把会所的事情交给他后,这小子不光行头变了,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打底不说,连腰杆都挺的直溜溜的,如果能够再把脑袋上骚包的小红毛染回来,再摘掉耳垂上的大耳环,我相信丫绝对更有魅力。
反观闫诗文,看起来情绪并不高涨,两只眼睛红扑扑的,明显是刚刚哭过。
陆国康很紧张的站起来询问:“诗文,你。。”
闫诗文马上像是找到倚靠一般,迅速朝陆国康走去:“陆哥哥,我以后再也不想去警局了,那些人说话嗓门既大,而且还吓人。”
陆国康温柔的安抚:“咱俩去阳台上聊聊,你跟我说说都看到什么了。”
等两人离开后,我吊着眉毛,朝李新元吧唧嘴:“怎么样李经理,我交代给你的事情办的如何”
李新元赶忙坐到我旁边回应:“嘿嘿,只留下一个组的清洁工和几个平常老实巴交,不太爱多说话的服务员,我想着咱们就算改行开宾馆,将来也得用人。”
“嗯,挺好的,还有呢”我捻动手指点头。
“还有,我问出来了,挑唆这次员工闹事的,就是狗日的秦宝,咱们去之前秦宝早咱们一个小时去了趟会所,然后把那些经理、领班全都喊进一屋子开会,随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