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垃圾堆上有两条流浪狗,一条个头儿较大,灰黄体毛,应该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还有一条个头儿很小,是个长毛哈巴狗,体毛应该是白色的,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太长,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经看不出毛的真实颜色了。
病急乱投医,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会紧紧抓住,吴中元此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进行了两秒钟的观察和思考,最终选择了那条哈巴狗。
之所以选择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条大狗身上有严重疥疮,这时候可没有巫师能进行魂魄抽离,一旦附身就无法再次更换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后由巫师作法抽离,狗如果死了,他也会死。第二个原因是这条哈巴狗形体较小,通过虫洞需要的能量也较少,只要能找到一块灵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还可以将王欣然带回去。最后一个原因是那条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间,剧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饥肠辘辘,由于狗的神识尚在,只是被压制住了,隐约还能感受到它的恐惧和茫然。
看东西的视角也变了,由于是条哈巴狗,看的都是低处的东西,想要往高处看必须仰头。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离开臭烘烘的垃圾堆,他虽然附身宿主却是人类神识,并没有沾染狗的习性。
一个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吴中元抬起前爪看了看,这狗还没有黄毛儿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远。
狗的面部肌肉没有人那么灵活,吴中元连苦笑都不能够,只能闭目叹气,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