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崽子真的很萌啊,怎么破。
他的男友林医生现在天天用家乡话叫他崽儿。备注:切记崽和儿不要分开念,要合起来。
崽子就是传说中的吃货
从原耽诞生至今,甚至是包括言情和其他类型的小说。
顾氏一直是个神秘而牛b的家族。
他们时而个性张扬,时而沉稳威严,时而斯文败类,时而一表人渣
总之他们身上都有一股气质狂拽炫酷的气质。
而顾崽儿他
崽子吃饭前:这顿少吃点。
崽子吃饭中: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崽子总是在积食的时候感叹:我真他妈丢了我老顾家的人,我要当顾那样的零
我恨铁不成钢地拍桌子:那你还吃吃吃
顾崽护着他要洒到地上的孜然面儿:唉明天减肥,沈目,要不我下回只嚼不咽吧。
我真想去拍拍他的肚皮:说好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呢
崽子微微笑:你说的好有道理。
我:胖死你活该
我不该说这句话。
一语成谶。
我们崽子胖的时候也挺可爱的,很少男生能胖成他这样肥而不腻的。
可是崽子没多久就受刺激了。
他一直想当顾那样的零,勇敢又独立。
然后他就去体院,告白了一个有点小帅,但身材巨棒的同级同学。
对方眉毛都没动一下,给崽子递过去了一个大杠铃,“举起来。”
然后崽子就也没能举起来。
那个身材巨棒的同学狠狠地毫不留情地嘲笑了我家宝藏男孩,“就你这样,还要追我。”
然后高能来了。
仅仅过了一个暑假。
崽子瘦成了一根柳条,小风一吹就能倒。
你们不能想象一个吃火锅想打包火锅底料的人,一个喝酸奶用勺子刮瓶底的人
唉,吃货的世界你不懂。
那之后,崽子就开始了疯狂举铁健身最终达到雄性巅峰之路。
按照书里的剧情来说,我们家圆润地崽子应该和体院那个巨帅的小伙,来一把追妻火葬场啥啥的。
但是没有,崽子只是中二地跑到那帅哥面前把他当年没举起的杠铃给举了起来。
然后把杠铃放到原地,拍拍手,走人了。
留下人家帅哥一脸懵逼。
而崽则一脸潇洒。
再后来,我们家崽子就光荣反弹了。
肌肉不是一天就能拥有的,糟糕的是,肥肉却可以。
崽子的体脂开始疯狂飙升,他跟几百年没吃过饭一样。
也不能这么说,用崽的原话是几百年没吃过美食。
两个月过去,他又成了那个圆润地小胖砸。
他还给我抱怨:吃蛋白粉的日子可真不是人受的,我要丢掉美型,丢掉颜值,反正这辈子也不可能谈恋爱了。
怎么可能不谈恋爱。
经过我五六次督促,老柴把他的一个很优秀的学长说给了我家天真可爱的小胖砸。
两个人约在我们学校的“大明湖畔”。
崽子坐在一块太湖石上,提着一盒酱猪蹄。
那是他在附近找到最好吃的一家酱猪蹄店。
他中午排了一个小时买到的。
他打算把自己最喜欢的食物分给那个踊跃来跟自己相亲的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