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的地面有深红的血迹,被土地吸收, 已经干涸。他的长戟不知被何种力量粉碎,精铁碎片散落一地。
很显然, 这里不久前曾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斗。有人打败了他,并用不可思议的力量摧毁他的兵刃,却不知为何没有摘下他的头颅。
他是追逐着景帝和景帝的小情人进入森林的, 后面的记忆却无论如何回想不起,完全消失在他的记忆中。
邬易烈吐掉口中的血沫, 半张脸扯起嘴角抽搐“杂种”
被人打成这样,他却连被打的记忆都消失, 这样邬易烈感受到强烈的愤怒。
他支撑着树干,忍着全身的疼痛站起来。嘶, 邬易烈抽气, 他脱掉自己的上衣,包砸在自己腹部的伤口上面。这个简单的动作差点没让他晕眩。
如今只有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等着他那群蠢笨的部下来找他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次要找到他恐怕又得花十多日。
不过这实在不能怪邬易烈的部下蠢,而是邬易烈的霉运影响实在是太大,让这群部下都心惊胆战, 每次来找他,不是遇到溪水涨水断了路,就是迷失在山野中迟迟不能走出。
这些部下实在苦不堪言
邬易烈也不指望这些蠢人,他搜集来一些柴火烧做草木灰,而后解开绑在腰腹伤口的衣服,把草木灰敷在伤口上止血。做完这些后,他才忍着剧痛把衣服撕成易于包扎的形状,重新把伤口包扎了一遍。
邬易烈只觉得喉咙渴得像火烧。
他的水袋挂在马背上,然而那匹黑色雄健的宝驹却已经不见。
邬易烈的心有点疼。
这匹宝驹是他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寻常的马匹见到他一个个吓得不敢动弹,如果他硬要骑上去,那匹马立马就会腿软跪倒在地。只有马中的马王才能不畏惧他,让他乘骑。
现在黑色马儿不见了,不知何时才能找到这么一匹马。
邬易烈只能在附近寻找水源,若是运气好点,能找到一头野兽饱腹就再好不过。
不过邬易烈也没抱太大指望。但凡他出现的地方,飞鸟不鸣,野兽遁走,就连蛇虫鼠蚁也见不到一只。
是以他那些部下都不愿与他一同打猎,他如果硬要同行,那些部下一定是空手而归。
“杂种”邬易烈骂了一句。
他准备找些野果子来渡过这几日。
白日里邬易烈就去附近找野果子,看看有没有落单的动物。晚上他就在山洞中修养。
如此过两日,邬易烈打算回自己晕倒的地方看看马回来没有,回来的话他便能骑马自己回去。
他很快走到自己晕倒的地方,在距离一百米的时候,邬易烈突然见到一抹火红从自己的视线中闪过。
这还是邬易烈第一次在这片林子中见到的动物,他还没来得及辨别是何种动物。邬易烈蹲下身子,从地上捡了一颗石子。一双眼眸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直勾勾地盯着前方。
等到那抹火红色再次从草丛中出现时,邬易烈眸光如电,手中的石子划破空气射出。
那火红色的动物不知为何没跳起来,被石子准确无误地砸中后腿,发出一声哀鸣。
“有肉吃了”邬易烈大喜,步履带风,大步向着火红色的动物走去。
邬易烈走近一看,才发现那被自己石子打中的动物,竟然是一只毛皮火红如天边晚霞的红毛狐狸。
不知为何,邬易烈在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