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那个印象最深的是个英国的男人,对这类事接受度不高的看到这里就可以了,不要往下看了。
因为家中的尸臭被邻居举报,警察从他家的衣柜中搜出了两大袋尸块。警察逮捕了他讯问了他,然后搜他家又从床下和茶箱中搜出了尸块,拼拼凑凑大概一共有七八个人。警察让他交代杀的人都是谁,结果他居然很自然冷淡地反问了一句“你们只搜了我一个住宅吗”
我听到这句话,瞬间毛骨悚然,那个警察大概也是如此。
原来他之前住的宅院中,又搜出各种白骨,据说他曾经在院子里开烤肉派对邀请邻居家的孩子来做客,为的是将尸块藏在木柴中间烧掉。他杀人的原因在于他是个恋尸癖,那个年代没有冰柜,尸体大概一周就会腐烂,他就只能处理掉再去杀下一个人。
他最后被发现时,对警察的态度就是“好吧,你们终于发现了,我自己也忍不了房子里的尸臭了”,态度特别漠然又无所谓。感谢在20200602 23:59:4820200607 00:16: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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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柳园笑笑扯开话题“不提那些了,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他还要再等等,如果戚荣轩不会再来这里了, 他才会想办法离开下城区接近他。
猫儿带着叶柳园去外面随便吃了点什么,回金光的时候叶柳园忽然问猫儿“对了,你有没有想过出去租个房子总呆在金光既不安全又不方便。”
“租房子”猫儿露出恹恹的神色, 道“你孤身一人自然还能有点钱, 但我我不一样”
猫儿告诉过原主, 她出来陪酒是因为欠债。她妈从金光的老板那里借钱, 把女儿抵押给了金光夜总会, 说是抵押,谁都清楚她妈不可能有钱还债,说白了就是把女儿卖给了夜总会。
她妈拿了钱就消失了,没有还给过夜总会一分,这么多年利滚利下来,猫儿这辈子几乎都不可能离开金光了。
金光的老板人还不错, 猫儿当年只是个小女孩, 就她妈那个样子不是把她卖给金光夜总会,也会把她卖进更不堪的地方。但金光的老板虽然有那点善心, 可又不是真的做慈善,所以这债最后还是要落到她身上。
所幸猫儿也识相,知道自己跑不了, 所以她活着就要陪酒赚钱,赚来的除了饭钱都要给夜总会。她要是出去租房子住,一方面金光的老板不允许, 怕她直接躲债跑了,另一方面她有钱出去租房子,不就等于告诉金光的人她私藏钱了吗有钱不还她想干嘛
“况且,你真以为出去租就安全吗”猫儿冷笑一声,道“别天真了,金光的老板能在下城区这么混乱的地方开一家夜总会,背后自然有靠山,也没什么人来这里闹事。可离开夜总会,你走在下城区都能被人拖进巷子里先奸后杀。”
“你以为,出去租个房子就是离开夜总会,迈出离开泥潭的第一步吗”猫儿道“不,不是,从来不是,活在下城区的每个人其实都陷在泥潭中,有的人看似主宰这里,实际上自己腿上、衣襟上,都沾着甩不掉的泥点。要断,就要断个干净。”
“所以我一直让你跟我留在金光夜总会住,一方面安全,另一方面是让你把租房的钱也省下来攒着。想离开这个泥潭,就要离开下城区,离这里越远越好。”
说到这里,猫儿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