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已经到了尾声,陆小凤的桌案上已经摆满了空酒坛子。
他一杯一杯的喝着,似乎已经不满足,到了最后,更是直接抱着酒坛子往自己嘴里灌。
李琦拿眼觑他,倒也没替南王世子心疼他那些价值不菲的美酒。
按照陆小凤这个喝一坛洒半坛的喝法,李琦实在很怀疑他桌子上那一堆空酒坛子里的酒他到底喝了多少。
自从叶孤城离席后,李琦就再也没了逗弄陆小凤的心思,看着他喝了这许多酒,还没有完全醉死的模样,她倒是突然开了口道“陆小凤,你今日来这南王府里,不会就是来陪我喝这一壶酒的吧”
陆小凤抬起头,醉醺醺地看向了李琦的方向,似醉非醉道“李姑娘既然能提前一步到这南王府拜访“旧友”,又何必再明知故问呢”
李琦被他噎了一下,倒也不在意,只微笑道“我只知道跟着陆小凤必定会有麻烦事罢了。”
陆小凤喝了口酒,笑道“陆小凤不想找麻烦,麻烦却偏偏找上陆小凤,你倒好,明明没有麻烦,却是想一头栽进麻烦堆里。”
李琦支着头,一手端着酒杯往已然有七分醉意的南王世子口中灌,动作全然谈不上温柔。
南王世子此时已经倒在了她怀里,变相的享受了一把温香软玉,就是这姿势可能有些不太对。
陆小凤抽了抽眼角,权当没看见。
李琦摸了摸南王世子这张俊俏的脸蛋,突然“啧”了一声,内心还觉得这小子可能不太会保养,太会糟蹋自己的好底子,一张本该能掐出水来的嫩脸竟有些糙。
她一边摸着美人的小脸蛋儿,一边轻飘飘的回答了陆小凤的问题“这生活,总得有点波澜才好,若是不给自己找些麻烦和趣事儿,我早晚得被这平淡的生活无聊死,毕竟不是人人都是花满楼。”
她眼神微微一斜,看向了陆小凤“你不也是如此虽说总抱怨着麻烦,却也不见你哪天真的甩手好好过日子。”
她此刻的声音平静又空灵,“承认吧,咱们这样的人,就是静不下来。”
陆小凤沉默着,又喝了两口酒,然后拎着酒坛子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向外走去,重新唱起了他那两句词“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金九龄走在从楚馆回来的路上。
天光已经大亮,路上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但走在其中的男人依然很醒目。
他手中拿着一把折扇,身上穿着上好的绫罗绸缎,看起来绝不像个令黑道中人闻风丧胆的武林高手,更像是一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金九龄已经并不年轻了,但他的面容却依旧英俊,他脸上每一个细微的纹路都在诠释着岁月的韵味,他的肩背永远是那样挺直。
作为一个在公门里呆了几十年的神捕,金九龄名声在外,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穿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但他却并不是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
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