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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赔偿金(1/3)
    原主死,刘强跟陈萍萍虽然不是直接推手,但绝对脱不开关系。

    宋柳接收了原身,哪怕是为了报恩,也要为原主报仇。

    但怎么报,是个问题。

    打脸虐渣谁都想。但原身身无分文,没钱没势,在庄子里人人可欺,也没势可借。

    虽说换了个芯子,可宋柳也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凭空生出什么能力。

    就是她头铁硬上,也可能对方伤个皮毛,她已经把自己折了进去。

    宋柳想了许久,梳理书原书里刘强的剧情线。

    1975年,知青回城潮。不过在刘洼村,陈萍萍是刘强第一个送回城的人。

    刘强尝到了好处,胆子也养大了。

    此后,他威逼利诱,祸祸了好些个知青。看上眼的,就强迫厮混。看不上的或者男的,就要钱要票。有反抗的、逃跑的,抓起来就是一顿毒打。孤立、克扣口粮,派最累的活,生生把人折磨死。

    原书女主探望好友,得知后,撺掇当地的知青拼死闹起来。

    刘大伯兜不住,但又不能将亲侄子送到派出所送出去就是个坏典型,整个公社都得“出名”,刘洼村丢不起这个人。

    为了平息知青的愤怒,刘大伯打断了刘强被的一条腿。

    原书里,刘强因为祸害知青,被原女主抓到了机会,让他遭了报应。

    太晚了,而且造了大孽,不能等到那会儿,才惩治刘强。

    刘强是个色厉内荏的窝里横,一招致命的法子,就是把他的靠山刘大伯拉下马,一撸到底。

    但宋柳切切实实没这能耐。

    刘大伯那个人,是地里老把式,伺候庄稼的一把好手。他之于刘洼村,就像苗族的 “活路头”,没人不称赞的,直到刘强事发。

    没法横的,就只能来软的。钝刀子割肉,更会让人疼。而那把钝刀子,就是钱萍萍。

    钱萍萍是今年年底走的。走之前,也就是两个月后,她偷偷打掉了腹中的胎儿。

    原书里描述的是,那是一个异常寒冷的早上,去山上捡柴的人,一脚猜到软绵绵的“一坨肉”,吓得尖叫起来。不大会儿,全村都知道了,那是个男婴,估摸着五个月大,已经成型。

    至于钱萍萍为啥那么晚才落胎,一个是她十三四就到了刘洼村,没人教,不懂。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也没什么妊娠反应。她起初以为自己胖了,还很得意,后来以为得了瘤子。害怕啊,拖着不敢去医院,等去了医院,一下子懵了。

    她拿不出结婚证,也没男人陪着,医院不肯给她流产。她自己喝了虎狼药,第二天身体没恢复,就回了城。

    而村里头,不知情的刘强她娘,直喊着作孽。大孙子,命根子,谁家不想要个孙子

    就是刘强,也看着说可惜。

    多子多福啊,咋能有人这么狠心

    宋柳想到的办法,就是算着时间,在钱萍萍去医院时,让刘强他娘知道大孙子的存在。老大娘闹起来,钱萍萍就别想回城了。而她留下,唯一的出路,就是跟刘强成亲。

    一个爱慕虚荣自私自利,一个只会耍嘴皮子又爱偷吃。到时狗咬狗一嘴毛,俩人净内耗吧,也别想着出去祸祸别人了。

    至于赔偿一方面,钱萍萍跟刘强,势必会因为钱而生出龌龊,互相掣肘。俩人由此交恶,等成了亲,也过不了日子,就是一地鸡毛。让俩互相厌恶的人同床共枕过一辈子,虽没有一巴掌打出去的痛快,但实实在在是恶心人,让他俩身心受到折磨。

    再一个,原主的身子真的是得补补。

    就宋来福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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