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霸上村这群人,洪世娴明白了林品儒与他们相谈甚欢的原因, 这群人, 和小王子一样, 很不同,与周围的贫穷格格不入。
霸天罡自带一股儒雅潇洒的气质, 霸橙阳亦是, 少年人锋芒内敛,如美玉般温润。
而霸森, 这个年轻人竟让他们产生了不小的压迫感,那双冷棕的眸中,像是洞悉了一切。
小王子站在霸森旁边,洪世娴一个个地握手,接下来就是和他握手了,他不露声色, 绅士地伸出右手,标准笑道, “你好。”
两只手交握时,小王子被她轻挠了下手心,但他不动声色, 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要是以前他早已甩脸子走了, 可是现在不可以, 他的好兄弟林品儒在, 不能让好兄弟林品儒没脸。他好兄弟真可怜啊,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林品儒蒙在鼓里。
小王子沉痛地想着,趁着洪世娴和其他人说话,心虚地落荒而逃。
“跑这么急,”洪世娴偏过脸,含笑望着小王子的背影,跟林品儒说,“他就是你说的有为青年吧”
林品儒也笑,“是啊,十分单纯良善的孩子。”
洪世娴点头,四顾一番,瓦屋虽小,里面置物和谐,这家人把日子过得很精致,由衷说道,“插花很美。”
见林品儒和霸天罡有事情要商量,她就去了厨房,和女人们闲聊。
厨房里,桐桐和妈妈在厨房做饭,施工队十五个人,加上林品儒夫妇,今天要多做十七个人的饭菜,所以要提前忙活起来,准备中午的食物。
林品儒给小王子送房子,总不能不管施工队的饭,小王子自由散漫,什么都想不到,钱也没有,只能由桐桐家做饭。
桐桐妈妈见洪世娴进屋,“这儿油烟多。”
“没事,看看你们做什么。”洪世娴回答,也不管自己穿的高档定制的衣服,直接往土灶口的小马凳一坐,拿火钳捡柴火烧火。
她是城里人,父母是建材厂商,家里条件好,后来嫁给林品儒,才知道农村长什么样,和农村婆母相处时,什么事不干,烧火总要烧一烧。
到了她这个年纪,固然讲究生活水平,看人方面,反而没有年轻时那种瞧得起谁,瞧不起谁的想法。谁不都是一团血肉,穿金戴银也好,吃糠咽菜也罢,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互不相干。
她羡慕那些日子过得有奔头的人,比如桐桐他们一家,一家人感情好,小伙子们年纪轻轻,便知道做生意赚钱,当得起“年轻有为”四个字。
女孩子也懂事,家里来客人了,忙前忙后倒水、做饭。
洪世娴瞧见灶台上的野菜,绿色细茎中间点缀者极小的紫花,水灵灵的。
桐桐正在炒熏肉片,锅铲灵活地翻炒。见洪世娴好奇,主动解释,“我们把这叫草紫菜,农村野菜,遍地都是。一般掐嫩尖吃,炒出来很香的。”
洪世娴想了想,“我婆婆好像做过。”但她不怎么喜欢吃,口感不好,吃起来没有普通蔬菜那么软,反而剌舌头。
桐桐将腊肉片盛出,烟熏味和淡淡的陈皮味,闻起来极香。洪世娴咽了咽口水,心想大概是早上没吃饭。
腊肉片放到一边后,桐桐用清水将草紫菜过一片,菜篓子还往下滴水,直接热油下锅翻炒三四分钟,放盐,盛到盘子里,滴几滴麻油。
洪世娴站起来瞧,碧泱泱的,怎么看着和她婆母炒的不一样。
桐桐见她看得入神,热情地递一双筷子给她,“您尝尝。”
洪世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