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斯克大厦。
难得会一趟纽约的理查德觉得今天自己父亲威尔逊菲斯克,也就是道上人称的金并有点心不在焉。
理查德菲斯克并不喜欢父亲的事业,所以平时一直呆在学校,并和母亲一起居住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别墅。
很少见自己的儿子,一般金并都会好好带他找个安静且隐私的地方,度过一个不错的假期。
然而今天,理查德已经是第三次发现金并走神了。
“父亲”
“什么哦,理查德。”光可鉴人的电梯,清晰地将身边年轻人疑惑的脸色照了出来,知道自己太过失态的金并忙收敛了神色,和蔼道,“今天我约了一家私厨,做中餐特别好,我们去试试。”
年轻人见他恢复到了往常的样子,再也看不出什么之后,这才犹豫地点了点头。
父子两人安静地吃完这顿饭,目送心腹带着理查德离开之后,金并这才亲自开着车回到了菲斯克大厦。
按照一贯的计划,他应该是一起回去的,这样才真正放心。
但是
想到今天下午接到的电话,金并只好再一次回到了这里。
夜晚的菲斯克大厦除了少数楼层还有加班的灯火,黑乎乎的就像一个吃人的怪兽,地下事业发展到他这个程度,俨然已经在制订、代表规则。
这也是fbi、nyd虎视眈眈,却无法动他的原因。
牵一发而动全身,若真的要动他,那就得做好半数地下社会暴动的准备。
那将是整个黑手党世界的吃肉狂欢。
更何况,金并他还纳税
无论什么名目,他纳税交钱、并顺利地踏进了资本的世界。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名字说出去都要叫人抖上几抖的大佬,他其实并不是无所畏惧。
金并的办公室位于顶楼,他喜欢这种将这个城市的景色尽数揽于眼下的感觉。有时候,他不会开灯,就站在窗前并打开窗户,任凭夜风吹来,而他却站得稳稳当当。
这种感觉,总是让他迷醉。
不过注定,他今天是不会有这样的心情。
打开办公室的门,金并手刚摸上开关,就听见黑暗中一个冷冷的声音“我听说你喜欢黑暗的景色,那就别开灯了,这样挺好。”
这个身高两米,体重两百多公斤,全身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力量惊人,能徒手打穿一面墙的巨汉登时就僵住了。
因为,他辨认出了来人的声音。
“琴酒。”
黑暗中,一个瘦高的人影逐渐出现,月光给他那头标志性的银色长发糊上一层光晕,看起来异常引人瞩目。
但是金并这时候却没有欣赏美的意思,他紧紧地盯着来人,生怕他立刻就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枪。
幸好,那个人影没有这么做,而是在走到性差不多的位置时,停了下来。
“好久不见啊,朗姆。”
来人的声音低低沉沉,语气仿佛总是带着些嘲讽,他用一种酒的名字去称呼金并,而有趣的是,金并沉默着没有表示任何反对。
仿佛,他就该叫这个名字一样。
金并问道“你来,是先生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吩咐不,是警告。”
琴酒低低地哼了一声,比起他在保护伞公司时,他还稍稍情绪外显,这时候的他,才是那个被众人所惧怕的,对叛徒卧底毫不留情的琴酒。
金并皱眉沉声,他可不是随便就会被唬住的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