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
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
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
“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
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
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
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本能地尊崇有学问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枪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湿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