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也不无名,就仿佛一台机器上的齿轮,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但却又毫不起眼的淹没在一大堆同类中。”
“这种状态,被称作平庸。”
“平庸的人,必然是有一副好脾气的人。因为如果你的脾气很暴躁,你很难平庸下去。因为你的脾气会让你像布袋里的锥子一样冒头。”
“平庸的人,也肯定有一个稳定的性格。喜欢安安稳稳的日子,喜欢安安静静的生活,规律而平和。永远不会学习偏执的蛾子,对着灯火自投罗网。”
“平庸的人,总是做视野范围里的事情。他们的视线永远不会超出自己计算范围之外的世界。他们总喜欢做一些非常确定后果的事情。就像我,总是知道我的下一个举动会有什么后果,比如你看到这封信的后果。”
“按照这种状态,平庸的人,一辈子是不会有很大出息的,顶多按部就班的拿个注册巫师的头衔,然后结个平平常常的婚,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最后安安静静的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日子,是非常美好,值得让人向往的。”
“同样,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生活,是令人绝望的生活。”
“人活一世,时间真的很短暂。哪怕你是一个大巫师,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千年。对任何一类长生种来说,这点时间都有些寒酸;对于浩瀚的宇宙,对于无尽的未知,这点时间,简直无法用语言来类比。”
“毫不起眼。”
“或者说,除了你自己,谁也不知道你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当你自己的意识模糊后,谁还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个人,有过一些灿烂的想法当你化作一抔黄土,从你躯体里钻进钻出的爬虫,也触摸不到曾经闪烁在你脑海中的火花。”
“每当想到这里,我总是不寒而栗。”
“家族希望我能够承担起月下的荣耀,但我自己明白,我只是一个平庸的存在,喜欢稳定、条理清晰的事情。”
“荣耀不属于平庸。”
“所以,荣耀不属于我。”
弗里德曼站在书桌前,一手插在大衣口袋,一手扶着椅背,看着墙上挂着的一副向日葵油画,喃喃的念着,说着与他本人几乎完全不相符、却由他本人口述的自我剖析。
整封信起承转合间,有很大的问题。
但这封信想要传达的信息,即便一位小学生都能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