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啊,大家睡一张床小两年了,如果加上在皇宫的时候,最少五年起步。
这样的情况下,余欢好意思不救他吗
“人也太多了。”小命有太多人惦记着,而他年纪轻轻根本不想死,怎么办呢
离余欢近一点,站在他三步之内,如此方便余欢救他,人多把他俩冲散了,吓他一跳,连忙回头去拉余欢。
余欢注意力在四周,人多也意味着如果有人藏在其中,不容易发现。
他一只手捏着腰间的短剑,一只手去拿菜农放在架子上的菜,刚挑了两个土豆,被明生打了一下,“你会不会过日子啊”
顾及着菜农,没大声宣言,在余欢耳边说,“土豆都发芽了,发芽的不能吃。”
他让余欢在一边等着,自己挑,其实自己也不会,但是多少比余欢强一点,余欢是能活着就好,菜新鲜的还是烂的,他不管,只要能吃,再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能吃得下去。
以前也是皇子,怎么要求就这么低呢
很多东西他都吃不下,比如说麦饼,有一次买了尝尝,咬了两口发现太难吃,丢给余欢,余欢面无表情就啃完了,问他好吃吗他点头。
其实根本不在意吃什么,有得吃就行。
他不介意,他介意,所以买菜做饭,或是去外头吃,这些都交给他。
虽然累了点,但是好处是不管去哪,余欢都没意见,听他的,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