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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手城市(1/3)
    第二百四十八章

    收拾告一段落, 再说天色实在不早, 熙朝的京城可是有夜禁的。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 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 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务急速、军民之家有疾病、生产、死丧, 不在禁限之内。

    这条禁令不论官员还是百姓都是知道的, 因为足够严厉, 处罚也重。

    没谁儿敢不当回事儿。

    敢不当一回事的都得到了血的教训。

    之前有一皇亲国戚,自认身价非凡,非要晚上出行,还是大张旗鼓那种。

    被夜禁的巡逻将士劝阻也是不听,过来被皇帝差点给一撸到底,发配到大北边去了。

    有了这个前车之鉴, 谁也不敢再碰触这条禁令了。

    这么多年,熙朝人们已经习惯了。

    这一更三点是几点呢, 差不多是晚上八点左右。

    所以这夜禁开始的还是真够早的。

    之前在国公府生活,因为都在府里, 和这条禁令还是不冲突的。

    但是现在她们已经出府,那就很有必要遵纪守法了。

    关于这点,春暖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她多未雨绸缪啊, 早早开始抄写大熙法,又通读了不止一遍,虽说不是每一条都记得,但是大框架已经有了。

    这就差不多够用了。

    今晚上她准备再翻看一下,把奴婢变更卖身契这块弄清楚。

    虽说不定有大用,最起码心里有数不是。

    两人走到集市,看到人来人往,果然很是热闹,有商铺,也有挑着担子卖货的。

    甚至有些小孩子提着小篮子卖些小食。

    因为正是晚饭点,卖各种食品的最多了。

    怪不得熙朝京城有“袖手城市”一说。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京城人们富足,很多人不在家里做饭,而是选择在市集买东西吃。

    有需要,所以市场就会出现相应的变化,到饭点儿了,卖各种小吃的简直是络绎不绝。

    “娘,我们也别进饭馆了,就在外边买点得了。”春暖建议道。

    倒不是抠,连这点钱都出不起,而是在之前出府也去过饭馆吃饭,都没吃到什么可口的,有点花钱买罪受的意思,相反在路边吃小吃倒是吃过几回可口的,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鱼竹笋馄饨。

    最后娘俩买了两个肉饼,又买了两段炸鱼,一盘卤货,是荤素拼盘那种。

    肉饼是在摊位上买的,排队的人不少,老板是现做,她们娘俩都是内行,看到老板娴熟的手法,都不用闻肉饼的香味,就知道不会差了。

    至于炸鱼和卤货是跟一个小男孩那买的。

    她们也没经验,没有带工具,所以就用莲叶包着了。

    “娘,我们去杂货铺吧,碗筷也要买的。”之前她们用的碗筷可是国公府的,她们可不敢带出来。

    “好。”桂花婶现在整个心都是软的。

    两人就在附近找了个杂货铺走了进去,“掌柜的,有成套的碗筷么,要稍微好点的。”

    想用国公府那样成套特质的碗筷怕是不可能了,但是普通的也有好坏之分的。

    碗盘在不打碎的情况下,还是挺抗用的,所以买稍微好点的还是合算的。

    掌柜的很是热情,“有有,夫人、小姐这边请。”

    “这些都是成套的碗盘,两位可以随便挑选。我们的瓷器可不是外头摆摊卖的那种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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