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最开始以为你是那个杀人犯,毕竟每天都半夜偷偷摸摸出门,回来的时候带那么多肉,实在太诡异了。”董征微微笑道,“弄得我最开始几天都没敢吃你做的肉汤。”
菲克斯也笑了“可那真的是马肉。”
董征想了想,道“还记得下雨那天吗,你受了刀伤浑身湿透地回家,还骗我是在外面不小心摔了一跤,给你处理伤口时我发现你身上有很多伤疤,而且时间都挺久了,显然你曾经干过刀尖上舔血的事情,还持续了不断的时间。”
“而我又没有发现纹身或者洗去纹身的痕迹,虽然这也不能直接说明什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可能是雇佣兵,杀手之类的可能性。”
“你受伤的那天晚上,并没有人死去,而昨天在追悼会上我发现男仆右手上有伤,所以就非常顺理成章的有了一种猜测那天晚上你其实阻止了一场凶杀,在和凶手的斗争过程中,你们两个都伤到了彼此。
“而车祸发生的那天,你面对尸体时的表现根本就不像一个正常人,每一个举动每一句话都在透漏自己不想和警察有交集的意思,很容易让人误认为你是因为害怕被发现,才不肯报警。
“其实你只不过怕和警察过多接触暴露你的暗线身份罢了,又或者说你一直在房子里偷偷观察,会不会有人把尸体带走。
“加上根据米德太太透露的,你在这里住了七八年了,没理由直到现在才突然开始疯狂杀人。”
“而且还有一点非常重要。”董征示意菲克斯把手伸过来,指着他食指和拇指指根之间的一层茧子,道“这种地方很少会磨出来茧子,我所知道的就只有一种情况,长时间握枪产生的枪茧。如果是杀人犯的话,也不可能用那么长时间的枪。”
“你之前说不让我去地下室,是因为那里装着你和警方联络的仪器和这些年来收集的线索吧,雨夜受伤之后你第一时间就去地下室,就是去传达你成功阻止了一场凶杀,断定凶手是男仆的消息的吧。”
菲克斯有些惊讶“就是这些让你猜出我是警察的”
董征“直到刚才你开枪之前,也只不过是我比较相信的一种猜测而已,毕竟猜错与否,可是拿我自己的生命做赌注的。”
菲克斯感叹道“这么多年没见了,你小子的脑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用啊,不过如果我真的是凶手呢”
董征道“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果你真的是杀人凶手的话,为什么在杀过人且还没有完成后续所有杀人目标时,就同意我暂时住进来。家里突然多一个人难道不会增加你的作案难度吗你既然可以不让我住进来或者直接杀了我,又何必每天都费尽心思地调整钟表,隐瞒自己的行踪呢”
“之前我也一直在疑惑为什么明知道这里很不太平,你却依然让我住进来,后来我明白了,你有信心能保护好我,毕竟除此之外,我可真的是无处可去了啊。”
菲克斯大声笑了起来,他由衷感慨道“当时你手里是有枪的吧,如果你没有猜出我的身份,为了自保开了枪,那我们俩现在可已经死透了。”
董征“所以现在能给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我们回家说吧。”菲克斯道,“绷了那么几天可把我累死了,总算能好好休息休息了。”
他走到一辆警车旁,敲了敲窗户,驾驶座的窗户摇开,菲克斯对里面的人道“雅克警督,去我家坐会儿喝口茶休息会儿吗”
里面的人走下车,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头发都已经全白了,两唇边有很深的法令纹,看起来严肃极了。
老人和董征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探究。
董征对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