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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焚书的三个理由(1/3)
    “听说几日之前,小十你对扶苏,说了一番高见”

    我听着这话,安慰自己道好歹我爹也承认我所言的是高见呢。

    嗯嘲讽反讽什么的肯定是不存在的。

    “儿臣不过略抒己见,怎比得上君父的深谋远虑”我行着这几日我哥刚教我的礼节,毕恭毕敬道。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管怎地给我爹戴高帽子这件事肯定没错。

    “若君父不弃,儿臣便斗胆说上几句。”

    其实我对能够顶住我爹的视线还能这么清晰有条理说话的自己特别佩服。

    欸像我这么厉害的人可能也没几个吧

    我爹似是轻笑了一声。

    我定睛一看,此刻才看清他指尖正拿着一白一黑两颗白玉制的围棋棋子,这两颗棋子在他指尖来回碰撞着,一下一下发出有节奏的清脆响声。

    当响声消失的时候,由于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动作的我身体已经僵硬地动弹不得。

    此刻,他方才道“无妨。小儿稚子之言,许是别有意味。”

    我趁着我爹说话的时候,偷偷将重心转移到左脚,然后又复而转移到右脚,以此解了我摇摇欲坠之困。

    当然,我有很机智地保持上身直立。

    “百家之说,唯尊法说。余者,则坑而焚之。儿臣不才,此事所为有三。”我清了清嗓子,尽量忽视了身体的酸痛。

    说起来我们不是遵法家之说么我觉得应该有个未成年儿童保护法

    “其一,今王朝新立,各地百姓,仍难忘昔日诸国之君。”我说到这里的时候偷偷打量了一下我爹的神色,他回望过来,眼里浮浮沉沉带着我看不清楚的情绪,但至少没生气,“千里百县,县有四郡,郡县而非分封。”

    说到这里,我平复了一下复杂的心绪。

    幸好这几日我跟在兄长身后有看过几篇新政的竹简,看着看着,有的零零散散的小知识我又想起来了。

    郡县制。

    作为曾经的历史会考考点之一咳,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秦朝虽已大一统,可地域差异难以融合,这不仅仅是作息习惯上,还有历史残留问题。

    诸国交战,两地百姓早已习惯互相敌视。这又怎是一朝一夕就可改变的事情。

    “然,以法治之,则诸生平等。行以连坐,又使其暗生间隙。”

    此意何解

    并非秦国统治了其余六国之名,而是七国合一,恰好统称为秦罢了。

    在法制之前,昔日赵国子民与昔日秦国子民并无差异,不过都是秦朝子民。

    不是基于欺压的奴隶制。

    儒家讲究的是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国素来以姓氏为族而聚,故生死相连荣辱与共的例子比比皆是,连坐却另辟蹊径,以村庄城镇邻里左右互相督查,虽情况过激许会使人过于惶恐之险,但对于新立的秦朝,应当严法度以安疆土。

    “其二。”我说到这里有点踌躇,但还是讲了一个我想了很久的例子,“儿臣近来,略有疑惑。”

    “儿臣居于宫中,虽尚无封号,亦有数十位宫人侍女服侍。然昔日儿臣试问君父名讳,却无一人作答。并非不知,却是不答。儿臣曾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本荣辱寄与儿臣身上,儿臣一念,便足以使他们天上地下。”

    百思不得其解当然是骗人的。

    可是,当我说到这里的时候,仍然不可避免地心底滋生一股怒气。

    “后来,儿臣方知,盖因儿臣之尊,乃源于君父。”

    帝王之尊,可否源于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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