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两道深沉的脚印。他没有走出峡口,站在边上粗喊“居然敢寻上门来。”
“区区匪窝,口出狂言。”慕锦发出一声轻蔑的哼笑。
鲁农双目圆瞪,“狂不狂,问问我的刀”他披了那件新衣裳,没有任何绣线,极其简单。他一粗人,颜色对了就行。
但这红艳,就足够让慕二公子碍眼了。慕锦左手往后,扬了扬自己的披风。绣金云纹,金贵华美,可把鲁农的新郎红衣比下去了。
山风像是感受到了慕锦的意念,将披风吹得张牙舞爪。
慕锦没有下马,轻飘飘地说“她是我的女人。”
“呸。”鲁农朝地上吐了一口痰,“我们这里的规矩,进了寨子,人就是我的。”
白马,黑发,红篷。在一群肃杀的护卫之中,二公子宛若没有重量,只剩眉宇的凛冽。“自寻死路。”
慕锦和寸奔不同。
寸奔从小习武,内功深厚。
慕锦起步晚,追求速成,走的是至阴至邪的路数,为的是夺命。比起寸奔,慕锦更像一个杀手。
所以,寸奔曾说,二公子其实饶过二十很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