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这小子在琳琅面前乖得像一只鹌鹑似的,暗地里的獠牙却越磨越锋利, 将合作伙伴的死亡栽赃嫁祸给对头陈家,说是陈洋少爷余情未了, 那富商看上了他的旧情人莉莉, 一个不忿, 就动手杀人。
在陈家无比头疼之时, 孙英韶潇洒裹了一身战袍,领着军队去了沙市。
那块区域势力混乱, 直到现在也无人敢称王做主。
这场战争是少年直接去孙父面前主动请缨的。
他年纪小小, 才十六岁的稚龄,口气却是不小。
而且野心与比他哥还要大。
不,何止是大, 简直是要捅破天了。
孙英韶的原话是这样的“等我打下了沙市,我要孙家三分之二的精锐。”他补充了一句, “哥哥的情报部也得归我掌管。”
“能者居之,我想哥哥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就是明晃晃的夺权了。
丝毫不顾兄弟情义。
孙家老子表示很蛋疼。
之前他这个小儿子,虽然是出了名的厌恶女色,说话毒了点, 但各方面还是比较正常的, 老师们对他在学校的出色表现给予嘉奖。孙元帅是打算等他十八岁了,再把人送去国外锻炼打磨。
他对两儿子的未来规划很明显了, 哥哥行事果决, 适合当领军人物执牛耳, 而弟弟在学业方面颇有造诣,他就着重培养对方的军师才能,再不济也能做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钻研一下武器机械什么的,对孙家也颇为有利。
但谁想到这小兔崽子有一天晚上突然跑回来,一声不吭地撕书。
孙元帅看的心惊胆战,如果小儿子是在外头受了气,他可以看成是泄愤,但这小兔崽子撕书时神态十分冷静,连一丝火气也没有,反而让他难办了。
孙英韶一朝开窍了。
他不愿意走上他老子为他安排的稳妥道路。
舍弃了安逸,投身军队,要拿一腔热血搏个荣光。
事实证明,孙家的种没一个是孬的。
这一点令孙元帅感到很自豪,自豪之后他又深深忧伤了。
孙家只有一脉孙氏军阀,可他们两兄弟都想要,针尖对麦芒,不分上下,各不相让。
随着孙英韶行军沙市,孙家两位少爷的争斗摊在明面上。
作为他们宿敌的陈家则是静观其变,想从内斗中捞一杯羹。
孙元帅也算是久经沙场,他明白了目前的局势。
思量再三,把待守的大儿子叫进书房,密谈了一番。
出来的孙大少脸色不算太好,不过他常年绷着一张冰山脸,旁人倒是看不出深浅。
父亲的意思虽然晦涩,但他怎么不懂
他的立场偏向了后起之秀的小儿子。
比起严苛刚正的孙大少,孙英韶这种狡兔三窟的灵活机智无疑适合目前统帅的位置。
简而言之,孙元帅担心孙大少过刚易折,而小儿子处于潜力成长期,可塑性极强。
现在上海滩风云变幻,枭雄辈出,一板一眼的规矩固然有利于保持军纪,可倘若主帅不知变通,顽固守旧,迟早也是要从龙争虎斗的骇势里落败的。
正是想通了这一点,孙大少才不甘心。
不甘心这些年来辛苦筹谋的经营化为乌有,为弟弟做了嫁衣。
他甚至知道孙英韶遭逢巨变的缘故。
孙大少其实早就跟琳琅打过交道。
那时孙英韶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每天放学后就躲在屋子里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