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于时刻将脑袋栓在裤腰上。
一旦东窗事发,结果可想而知。
他沉默了片刻,低头咬上了女人洁白的肩膀。
狠狠的。
又怕弄疼人,便伸出舌头轻舔了起来。
第一眼,丢了心。
第二眼,失了身。
他向来是谨慎冷静的人,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
世人说爱,刀口舔蜜。
若是这样,他满嘴都是血腥沫子,真是找死。
管家恨自己的没出息,被一个女人勾了魂,他又不是没见过两条腿的女人,这么稀罕做什么
她不就是脸蛋漂亮了点,笑容甜美了点,眼神勾人了点,声音好听了点,性格讨喜了点
有什么了不起的
管家摁着她的后脑勺,凶狠索吻。
完全失控了。
“唔老公,要喝酒么,我带了梨花春”
“不需要。”
割喉的,从来不是烈酒。
你,我还未饮,便醉得一塌糊涂,无药可解。
天际微亮之际,管家亲力亲为,把人用温水清洗了一番,弯下腰替她穿衣服。琳琅朦胧着一双睡眼,不时打着呵欠。
“抬脚,穿鞋子。”
“哦。”
她迷迷糊糊伸出腿,一把踩在男人的脸上。
似乎有些疑惑触感不对,还蹭了好几下。
咦,这是什么,怎么软软的
“”
喂,这就过分了啊。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踩脸。
别以为是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就可以这么嚣张。
管家无语了半晌。
好吧,看她打着呵欠也这么可爱的份上,嚣张一点也没什么。
男人最后认命抓住她不安分的小脚,拍了拍脚心,穿好绣鞋。
管家想了想,取下那件黑色斗篷,披在身上,然后把琳琅藏在里面,送回了她的卧室。
丫鬟还在外头歪着脸睡着。
压根不知道她们温温柔柔的城主夫人昨夜幽会美人去了。
“老公,你别走嘛。”琳琅抬起他的手,枕在自己的侧脸上,眼睛都睁不开来,撒娇倒是熟练,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央求主人的陪伴。
管家可疑红了一下脸。
其实后来他才反应过来,“老宫”是“老公”的谐音,太监在民间的俗称,原来这个小坏蛋一开始就打着调侃自己的念头。
可是不知怎么的,昨夜被翻红浪,听她舌尖缠绕唤着这个名字,却无端生出一种甜蜜的滋味。
管家也就默认了这名字。
由她高兴算了。
“乖。”
他俯首吻了吻她的额头。
痴缠了好一会儿,他才离开,去找祝无央。
琳琅的身体比较虚弱,城主要是回来,指不定会看出端倪来,他至少要拖人三四日,给她足够的修养时间。
有些事,一旦做了,就没有退路了。
他以为自己能够安稳度过余生,再过几年,主子也许会给他配一个大丫鬟,然后老婆孩子热坑头,平淡如水走完一程。
没想到刚走到半路,却猝不及防被人偷袭了,心没了,保留二十三年的贞操也被夺走了。
真是倒霉。
他想着,拂过花枝,绮丽的影子落入眼底。
却是不自觉笑了起来。
算了,当然是选择原谅她了。
谁叫他一见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