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喧天。
搁在膝头上的手指轻微一动。
琳琅睁开了眼, 触目是鲜红的颜色。
唔, 成了新娘子
她伸手折开了遮住视线的丝绸盖头, 轿子摇晃着, 那垂下的帷幕也摇摇晃晃,那道马上的人影映入眼帘。
新郎红衣墨发, 风华绝代。
琳琅安心了。
作为一只颜狗,任务者的容貌会影响到她的发挥。
长得越美,嗯, 越往死里虐。
毕竟, 小姐姐最喜欢的是辣手摧花了。
她想着,又有些惆怅,如此美人, 不能跟基友一起玩,真是太遗憾了她这次不凑巧,回去了对方还在任务中, 琳琅只能哭唧唧去玩弄她的小煤球,还雄心壮志给它立了一个月减三斤的目标,把小胖猫给折磨得生不如死。
顶着某猫哀怨的眼神, 琳琅就开开心心来做任务了。
哎哟,这次的剧情蛮有趣的哟。
祝家有无央, 颜貌如舜华。
若得此人心,三生愿为尘。
祝家一直把持着无双城, 祝无央十八岁接任城主之位, 打马游街时少年的惊鸿一瞥, 令他成为全城少女的春闺梦郎。
这首童谣也就渐渐流传开来。
祝城主风华无双,如今他新娶美妻,不知惹哭了多少女郎。
琳琅一路上都听见少女隐隐的啜泣,竟还有人对着她破口大骂。
哟,这滔天醋海,是要把她给淹死么
若是这些女孩子知道,她们倾国倾城的祝城主将人娶回去,是为了给他妹妹当祭品,不知作何感想呢
祝无央有一个亲生妹妹,祝锦瑟,从小病魔缠身,养成了娇娇怯怯的性子。祝家父母很早过世,幸而长兄年少聪慧,一己之力抗下了所有的质疑,令妹妹得以天真无邪长大。
可祝锦瑟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眼看要活不过十八岁。
有一个紫衣道士上门,说至亲之人的心头肉可治愈小姐的顽疾。
祝锦瑟自然不愿她的亲生哥哥为她丧命。
后来,两人商量出一个办法。
娶一个新娘子进门,待她十月怀胎瓜熟蒂落之后,便用那婴儿的心头肉为她续命。
祝家前脚放出城主欲要娶妻的消息,后脚就有无数媒人蜂拥而至。
其中便有甄家的小姐,甄琳琅。
甄家只有一女,疼宠如珍宝。
小姐天姿国色,仿若神仙妃子,甄家二老总担心幼女容貌太盛,恐会招惹恶人的哄抢,就将人养在深闺里,只待成年之后,再替她觅一位如意郎君,从此一生平安顺遂。
但二老没想到,他们千防万防,没想到会将最疼爱的女儿送入虎口,生下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抱一下,便被她的夫君抢了去,挖下心头肉,供他妹妹续命。
甄琳琅无意间知道了真相,当场昏厥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
啧,真渣。
做这种亏心事,就不怕招雷劈么
不过老天向来是不开眼。
琳琅下了轿子,牵着红绸带的另一头,有她的新任夫君领着,踏进祝家的大门。在这个富丽堂皇的深门大院里,曾经葬送了甄家小姐对爱情最美的期盼。
新婚之夜,一见钟情。
她天真的以为,两人能够携手余生,白首不离。
可谁能想到,在枕边温存的人,竟能毫不手软用自己的孩子做了血引。
“我听见了呢。”她轻声道,如掠过的清波,干净,清透。
冤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