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带着儿子拿着柴刀守在柏易的院子门口, 闻见香味不停地咽唾沫, 眼里垂涎不加隐藏掩饰,如果不是紧闭着嘴,口水都要顺着嘴角流下来。
在如今这个时候,有的吃就是天大的好事,谁还会去挑剔味道饥饿就是最好的佐味料。
肥瘦相间的上好猪肉切成麻将大小, 放进沸水里煮上半分钟后捞出, 柏易把肉放进一旁的菜油里, 泡透之后又捞起来,用在井里镇过的凉水一泼,猪皮皱起来, 纹路清晰。
柏易把锅里煮过肉的水倒了, 又把肉放进去,倒了半斤白酒, 酿好的清酱一勺,半斤水混煮。
等肉煮透了, 色泽发红, 香味扑鼻, 除了咸香以外,还有很淡的酒香。
卖相也很好,麻将大小的肉块透红,油亮微缩,筷子稍微用力就会散烂,入口即化,有肥有瘦却一点都不油腻。
肉汁顺着喉咙滑下,口齿留香。
柏易尝了一块,觉得味道和火候正好,盛到盘子里以后才招呼母子俩来吃饭。
女人姓郑,名叫郑雪,儿子叫楚浩,小名浩浩。
郑雪没想到还有自己和儿子的份,一边狂咽唾沫,一边说“我们不吃,我们就看看。”
浩浩也乖巧,受过罪的孩子总是成熟的更早,不像普通小孩见到好吃的就闹着要吃,就咬着手指看,口水顺着指头溜到手臂上也没有察觉。
柏易微笑道“我做的三人份,这个天气放不到晚上。”
“过来吃吧,进了肚子总比浪费好。”
他温柔的不像个真人,大方的也不像个真人。
郑雪恍惚间觉得柏易身后张开了两扇大翅膀,身上带着圣光,不像人了。
最终母子俩还是挪到了院子,捧起碗就开始狼吞虎咽。
柏易则是自己盛了小碗饭,吃了两块肉就饱了。
倒是郑雪和浩浩,明明看起来瘦小,胃却像是无底洞,一大盘肉,最后连汁水都拌着饭吃得一干二净,要不是因为不是一人一份,估计连盘底子都要舔干净。
吃了肉,柏易就去倒了两杯冷茶,又给浩浩接了一杯温水。
郑雪和浩浩吃完了才发现自己吃的太干净,都不好意思了,以前跟人抢吃的,抢得再狼狈也不会觉得羞耻,那都是活命的食物,在活命面前,有什么值得羞耻的。
可现在,他们又找回了羞耻心。
郑雪捂嘴打了个嗝,她小心翼翼地去看柏易,讨好地说“你以前是大厨吧”
柏易被讨好的很舒畅,喝了口茶,眉眼含笑地说“不算,只是自己喜欢。”
郑雪也不问食材和调味品哪里来的,只看对方孤身生活,还有米有肉就知道对方肯定有依仗,她在末日活了这么久,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有时候没命,就是因为知道的太多。
不去问就不知道,不知道就不会有危险。
人人都有秘密,何必去寻根问底
郑雪虽然瘦,但手上竟然还有些力气,柏易随便给她找了个砍柴的工作,没想到她很快就把自己和儿子住的平房院子填满了。
植被退化,草没了,树也枯了,全是死树,砍柴确实很方便。
就是缺水。
柏易现在每天都要把井再向下挖一两米,井干得太快了。
郑雪也跟柏易说“水比吃的贵。”
“外面的土地也不能耕种,只能找